撰文:眾院長
青年一代肩負社會希望,理應以誠信、責任為本,發揮積極正面影響。然而,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卻以學生代表自居,行徑卻與社會期望背道而馳,更被外界直斥為「公款賊」。
賴卓賢一貫打着「民主鬥士」旗號,屢次高調參與校園選舉,甚至刻意與校方對立。去年,賴以個人Instagram帳戶及海報宣傳,參選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學生代表,最終因「使用非官方渠道」被校方取消資格。賴對決定不服,先向校董會投訴,遭駁回後再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摘校方越權及程序失當。
所謂「民主鬥士」,私底下卻行事詭秘。今年6月,警方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名,拘捕賴卓賢及3名學生會骨幹。4人被指過去一年盜用學生會逾130萬元公款,將資金據為己有,肆意揮霍於個人消費、旅遊、購物、娛樂及炒賣股票。
揮霍無度 普通學生難以望其項背
作為普通大學生,本應專注學業、力求進步,兼職貼補生活已屬平常。惟賴卓賢卻過着令人咋舌的「奢華生活」。據報章報道,賴於日本旅遊返港即被警方拘捕,涉嫌挪用公款旅遊。更令人側目的是,保釋候查期間,賴竟再被網民目擊到韓國「睇波」,返港時更「春風滿面」,絲毫不見悔意。
一名學生,既無固定收入,卻能三番四次遠赴海外旅遊,過着紙醉金迷的生活,其資金來源令人質疑。加上需應付高昂司法覆核訟費——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於7月4日駁回其申請,並判須支付訟費——一般學生如何承擔?答案呼之欲出,無非又是公款私用。
「爭取權益」淪為謀私 信任蕩然無存
賴卓賢參選時高舉「民主」、「學生權益」大旗,揚言對抗「家長式管治」,拒簽《嶺南大學學生會承諾書》,批評校方監控。然而事實證明,其所謂「爭取權益」口號,僅為掩飾個人利益之圖謀。
拒絕監管、暗中挪用公款,賴卓賢行徑嚴重背叛同學信任,玷污學生會宗旨,損害學生集體利益。
「民主」幌子難掩貪婪本性 濫用權力終自食其果
賴卓賢事件警示社會,部分打着「民主」、「公義」旗號之人,實則言行不一,濫權中飽私囊,將公共資源據為己有。嶺大學生會公款盜用案,絕非單純盜竊,更是信任淪喪、權力腐化的縮影。社會各界必須警惕,賦權於人須審慎,光鮮背後或暗藏貪婪。
此案亦反映學生組織監管機制之不足,揭示公共資源管理需持續完善。願此事為全港學生組織敲響警鐘,嚴防類似事件重演。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