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第12屆業主立案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張若蘭,涉嫌虛報旗下室內設計公司的營收跌幅,詐騙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3萬港元並進行洗黑錢。案件今(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相關文件。
兩被告同任工程公司董事 涉兩度虛報業績騙貸款
兩名被告分別為65歲的江祥發及62歲的張若蘭,二人均為「藝鍶室內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下稱藝鍶)的董事。警方於今年5月中旬將二人拘捕,今正式落案起訴二人共兩項欺詐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案件編號:STCC 3198/2026)。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22年2月8日至4月4日、以及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在香港以欺詐手段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作出虛假陳述,聲稱二人或藝鍶就公司銷售額下降所提供的數據真實準確,從而根據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二人意圖欺詐並誘使滙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分別批出231,300港元及100,000港元的貸款(合共331,300港元),使被告或藝鍶獲得利益,並導致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蒙受不利或相當程度的風險。
另被控處理33萬元犯罪得益 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另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則指出,二人於2022年4月4日至7月25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滙豐銀行一個戶口內約331,300港元的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但仍處理該筆財產。
控方在庭上表示,本案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申請將案件押後以準備轉介文件。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各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必須居於報稱住址、每星期到指定警署報到一次,同時不得離開香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