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紐約時報》,就該報早前一篇涉及香港執法行動及國安法例的文章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批評文章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作出歪曲事實和無稽指控,並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首要任務,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所有主權國家均有制定國家安全法例。他表示,美國本身亦擁有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的國安相關法律,但《紐約時報》卻對《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發表負面和不負責任的言論,做法屬雙重標準和虛偽。
就報道提及的執法行動,鄧炳強強調,相關行動完全合法,是基於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與被捕人士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他批評,《紐約時報》的文章混淆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與合法行使新聞自由,重申有關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
經警方調查後拘捕有關涉案人士,當中包括網媒「爆炸頭」成員。他們涉嫌散播虛假消息,意圖作出煽動,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