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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兼備的長遠安置方案】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2026年4月30日

大埔宏福苑在去年底不幸發生火災,多幢樓宇嚴重焚毀。隨後政府宣佈,撥款68億元收購其中七幢樓宇業權,並推出多個安置方案,設立「特設銷售計劃」,以樓換樓的方式容許受災居民選購新一期居屋及綠置居單位,期望早日安置上樓,恢復正常生活。然而,由於宏福苑宏志閣在今次大火中未被波及,情況與其他樓宇情況截然不同,故未有納入到早前的方案內。

政府最新公佈宏志閣未來的安排。筆者認為當中兼備了情、理、法,以情先行,是非常值得支持。由於宏志閣未有因大火而損毀,因此政府要尊重私有產權,提出若有大比例業主同意參與政府的安置方案,政府的大門總是常開的。在大火發生約半年,政府設立的「解說專隊」知悉宏志閣的業主,有約77% 表示希望參與安置方案內,故今次設定不少於75%的意向,預期很大機會可以納入安排內,體現了關切之「情」。

政府為宏志閣業主提供安置方案,也是有必要的「理」由。有部分意見認為,宏志閣單位無損,應該及早讓居民回遷居住。不過,實際上業主對於日後面臨種種複雜問題表示憂慮,例如難以估計何時回遷居所,政府表示在今年內完成宏志閣的修葺工程機會極微、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承擔高昂維修費及飊升的管理費、委聘承建商及管理公司、物業價格的貶值,樓宇買賣的困難,更重要的是災後面臨的心理創傷及陰影,因此為業主提供安置方案,是有需要甚至是必須的舉措。

政府今次為宏志閣業主提出的安置方案,與其他七座大廈是一致,並無因單位未被損毀而有所不同,收購價將按早前公佈保持一致,業主同樣可以參與稍後進行的「特設銷售計劃」,安排樓換樓,釋除了業主的憂慮。若然業主早日能達至不少於四分之三的意向,筆者亦希望能夠盡早啟動收購安排,統一所有宏福苑業權收購的工作。

有部分報導及社交平台上,對於宏志閣的處理縱然有不同意見,甚至批評,但筆者認為政府的安置方案已是最好的安排,若設身處地從居民角度看,即使能返回現有住所,日後屋苑的管理及居住環境,都會面臨極大的挑戰,這一點冀望居民能夠深思熟慮,隨後亦期望政府把精力轉向處理好業權的收購,以及「樓換樓」的安排,這將會是關鍵的工作。

大埔宏福苑在去年底不幸發生火災,多幢樓宇嚴重焚毀。隨後政府宣佈,撥款68億元收購其中七幢樓宇業權,並推出多個安置方案,設立「特設銷售計劃」,以樓換樓的方式容許受災居民選購新一期居屋及綠置居單位,期望早日安置上樓,恢復正常生活。然而,由於宏福苑宏志閣在今次大火中未被波及,情況與其他樓宇情況截然不同,故未有納入到早前的方案內。

政府最新公佈宏志閣未來的安排。筆者認為當中兼備了情、理、法,以情先行,是非常值得支持。由於宏志閣未有因大火而損毀,因此政府要尊重私有產權,提出若有大比例業主同意參與政府的安置方案,政府的大門總是常開的。在大火發生約半年,政府設立的「解說專隊」知悉宏志閣的業主,有約77% 表示希望參與安置方案內,故今次設定不少於75%的意向,預期很大機會可以納入安排內,體現了關切之「情」。

政府為宏志閣業主提供安置方案,也是有必要的「理」由。有部分意見認為,宏志閣單位無損,應該及早讓居民回遷居住。不過,實際上業主對於日後面臨種種複雜問題表示憂慮,例如難以估計何時回遷居所,政府表示在今年內完成宏志閣的修葺工程機會極微、地契及大廈公契的修訂、承擔高昂維修費及飊升的管理費、委聘承建商及管理公司、物業價格的貶值,樓宇買賣的困難,更重要的是災後面臨的心理創傷及陰影,因此為業主提供安置方案,是有需要甚至是必須的舉措。

政府今次為宏志閣業主提出的安置方案,與其他七座大廈是一致,並無因單位未被損毀而有所不同,收購價將按早前公佈保持一致,業主同樣可以參與稍後進行的「特設銷售計劃」,安排樓換樓,釋除了業主的憂慮。若然業主早日能達至不少於四分之三的意向,筆者亦希望能夠盡早啟動收購安排,統一所有宏福苑業權收購的工作。

有部分報導及社交平台上,對於宏志閣的處理縱然有不同意見,甚至批評,但筆者認為政府的安置方案已是最好的安排,若設身處地從居民角度看,即使能返回現有住所,日後屋苑的管理及居住環境,都會面臨極大的挑戰,這一點冀望居民能夠深思熟慮,隨後亦期望政府把精力轉向處理好業權的收購,以及「樓換樓」的安排,這將會是關鍵的工作。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