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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法庭檔案 2025.06.25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一百二十五日審訊

2025年6月24日

13:47 散庭

13:07 控方就警方入屋拘捕張家俊的流程作出盤問

13:04 開庭

12:37 休庭

11:20 第四被告改稱監控警員證供沒有出錯
法官斥張家俊一直辯解各個可能性,但事實上,證據就是監控警員指出是張駕駛UP7660,但張不同意,但張說法是「大隻仔」駕駛UP7660,法官指出不要再模糊化其他人駕駛,集中講述UP7660。其中,張的代表律師更指監控警員是認錯車輛,張再作供指好大機會是UP7660,亦是張用手機解鎖汽車,最後更改稱同意監控警員的證供沒有出錯

11:10 背囊及鞋是辨認出第四被告的基礎
控方指警員辨識到張家俊的其中一個基礎是包括背囊及鞋,CCTV片段中的背囊與在張家中所檢取到的是一樣,張認同是同款防𠝹背囊

10:59 繼續審訊

10:31 休庭

10:19 庭上播放CCTV片段
庭上播放2020年1月27日啟豐園的CCTV片段,張家俊承認穿著灰色上衣的人物是張本人

10:00 控方指第四被告手持電子磅出入涉案503室
在2020年3月6日,「一枝弓」曾在涉案群組表示沒有磅,「Bee」回覆「coming」並發送一張磅的相片。而CCTV拍攝到一名男子手持電子磅出入宏創方5樓,控方指該男子是張家俊,但張辯稱不是其本人

09:25 法官批評第四被告作供時不應作出分析
張家俊作供指Telegram賬戶「Bee」不是由其本人所擁有,而是由「大隻仔」使用。張再辯解他要舉證,去指出多重登入功能不代表張有使用任何電話登入這個帳戶,控方亦都無法舉證。法官隨即批評張,指控方能否舉證與否,控方最後會作出陳詞,而張的證供不是提供分析,而是是否有用使用多重登入功能。「Bee」曾在2020年3月1日發訊息「一係呢兩日我哋過去試」,「一枝弓」( 第二被告李嘉濱) 回覆「可以」、「星期二?」。3月3日,「一枝弓」再發訊息「提提大家,今日6點哦」、「測試」、「Flash powder」

09:05 法庭傳召第四被告張家俊上庭作

09:03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