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9 散庭
13:00 控方指第三被告吳子樂積極參與爆炸計劃
控方針對第三被告吳子樂提交陳詞,指其深度參與炸彈陰謀。警方在吳子樂身上搜獲宏創方503室門匙及升降機智能匙卡。吳子樂在警誡下承認負責運送糖、KNO3等材料,成品煙霧彈由第一被告何卓為及第二被告李嘉濱(「山雞」)製作,運送由第二被告李嘉濱負責,電子器材由第四被告張家俊(「西瓜」)處理,目的為迫使醫務人員罷工。警方在503室檢獲大量相關證物,由吳子樂簽名確認。
控方播放2020年3月7日宏創方CCTV,顯示吳子樂與李嘉濱將重物行李箱從1008室運至503室,箱內疑有化學品。控方反駁吳子樂稱503室化學品為警方栽贓,指出1008室亦有化學品,且第一被告何卓為供稱硫磺由其放置,與吳子樂說法矛盾,證據鏈完整,顯示其串謀角色。
12:56 繼續審訊
12:27 休庭
11:30 控方指張琸淇積極參與炸彈陰謀 證據顯示串謀角色
控方繼續針對第六被告張琸淇(「大西北騎牛仔」)提交陳詞,指其積極參與炸彈陰謀。張琸淇在警署錄影會面中承認,認識「烘焙同好會」9名成員,包括第三被告吳子樂(「夠鐘改名」)、第二被告李嘉濱(「山雞」)、第五被告楊怡斯(「叉雞飯」)、第四被告張家俊(「西瓜」)及第一被告何卓為(「WilliamWallace」)。張琸淇確認2020年3月6日於美荷樓參與會議,討論物資準備及職責分工,第一被告何卓為的女友第七被告何培欣亦有出席。
張琸淇承認其手機內Telegram群組「烘焙同好會0.3」存有影片,顯示503室廁所內火光、濃煙,疑為炸彈測試。第二被告李嘉濱亦分享影片,顯示物品燃燒冒煙,伴隨語音「差啲退休,加咗S」。控方指張琸淇明知計劃,參與兩次會議、Telegram討論及在503室「Standby」,符合「共謀者原則」,證據充分顯示其串謀角色。
10:59 繼續審訊
10:32 休庭
10:26 控方指張琸淇參與炸彈陰謀 引共謀原則指證
控方指張琸淇若不願參與,可選擇離開吳子樂,但她非但未阻止吳,反而加入涉案Telegram群組「九十二籤」。張琸淇在會面中表示,知悉爆炸計劃後未阻止吳子樂,因她覺得「阻嚟無用」,顯示其參與將軍澳爆炸案的策劃。張琸淇亦確認吳子樂為該群組管理員,並承認見過吳子樂草擬一則貼文,後於群組內發佈,承認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由他們策劃。
控方強調,根據「共謀者原則」,獨立證據包括Telegram訊息足以證明張琸淇參與串謀。
09:16 張琸淇警署錄影會面披露涉案詳情
張琸淇在警署錄影會面中承認,從閉路電視畫面認出同案被告,包括第一被告何卓為(「五飛」)、第二被告李嘉濱(「山雞」)及第五被告楊怡斯(「叉雞飯」)。她確認在503室內見過行李箱,內有硫磺及數袋銀色包裝物品,由吳子樂放入。她亦提供了一部電腦的開機密碼及一部電話的密碼。此外,張琸淇承認曾於2020年2月29日及3月6日陪同吳子樂到西環及嘉頓山與其他涉案人士會面,但聲稱僅是陪伴男友。
09:10 張琸淇涉嫌參與炸彈陰謀
控方資深大律師林芷瑩對第六被告張琸淇提出結案陳詞,指其涉嫌參與炸彈陰謀。張被指知道爆炸計劃,並目睹其男友第三被告吳子樂於2020年3月7日在宏創方503室內將爆炸品放入行李箱。控方指出張琸淇與吳子樂存在犯罪協議,構成串謀罪。控方引述吳子樂在Telegram群組發送的語音訊息,稱張琸淇會乘坐A29機場巴士將行李箱運至將軍澳,以掩飾行動避免引起懷疑。
09:07 開庭,控方繼續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