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5 散庭
12:57 繼續審訊
12:31 休庭
12:18 控方指第二被告行為嚴重
控方指基於第二被告李家濱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曾指出羅師傅是先進入明愛醫院「睇水」,觀察是否有保安或警員在場,在確定無人會阻礙其行動後便放置炸彈。控方指醫院有那麼多病人,李的計劃不是只針對警方,而是針對全香港市民,非常之嚴重的行為
11:49 第二被告隱藏身份放置爆炸品
控方指第二被告李家濱在未進入明愛醫院放置爆炸品前,李是未有套著外套帽子及未有戴上口罩,在進入明愛醫院後,才套著外套帽子及戴上口罩。控方指此動作的重要性是李要隱藏自己的身份。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李亦承認在明愛醫院急診室男廁放「煙彈」。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出李的衣着與當晚離開宏創方的衣着相同,加上由被告進入明愛醫院急症室直至離開為止,也沒有相同衣着的人在現場出現。
11:08 繼續審訊
10:39 休庭
10:11 第二被告製造爆炸品
控方指第二被告李家濱曾到大角咀洋松街日本城購買器皿、6個玻璃樽,匙羹、湯勺、煲、電磁爐,李曾經用煲去製造炸彈。李承認是以加熱方式去合成爆炸品,加熱至焦糖色黏狀液體,便可倒入一個玻璃樽內讓其冷卻。在樽內放一個電路板的點火裝置,並駁上電線,收到訊號後玻璃樽便會爆炸。
09:45 第二被告刻意掩飾藏有受管制化學品
控方指第二被告李家濱是刻意要求不要貼受管製物品的名稱標籤到紙箱上,但李是明知道化學物品是受管製的。而在宏創方1008室中,警方亦發現紙箱的標籤確是更改了名稱,鐵不是寫FE,而是寫F,鎂是寫M而不是寫MG,李指在標籤上只要有重量及簡稱便可以了,而用錫紙包裝的,不是用正確標籤。一個貼有 Potassium Iodide 的紙箱內是藏有硝酸銨。專家證人早前指Potassium Iodide 是不受管制的,而硝酸銨卻是受管制的。控方指李要將不受管制物品的標籤貼在受管制物品處,唯一原因就是要掩飾宏創方中有受管制化學品。
09:03 控方開始結案陳詞
09:01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