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2 散庭
16:13 黎智英曾表示要抗爭到最後
法官引述證據指出,陳梓華曾向黎智英表達對《國安法》實施的擔憂,但黎智英回應提醒陳梓華要小心,並指先不要擔心安全會受到威脅,且強調要準備抗爭到最後。辯方則辯稱,黎智英所指的「抗爭到最後」是指直到可以合法反抗為止,而非違法行為。
15:44 繼續審訊
15:30 休庭
14:51 辯方稱黎智英於《國安法》立法前後的鼓勵性質不同
法官引述證據指,黎智英曾向李宇軒傳遞一篇網上文章,表示即使可能會輸,也要堅持。其後於二人會面時,黎智英提到對《國安法》的關注,並聲稱該法僅是虛張聲勢。辯方辯稱,黎智英於《國安法》立法前的言論屬鼓勵性質,與立法後的情況不同。辯方進一步辯解,指黎智英從未提及即使不合法也要堅持要求西方制裁,但法官隨即糾正,指出陳梓華曾清楚提及相關內容。
14:31 繼續審訊
12:52 休庭
12:27 辯方試圖淡化黎智英的角色
辯方試圖淡化黎智英對其他共謀者的影響力,並指共謀者的行為未必與協議有關,可能是有其他原因。
但法官指出有證據顯示台灣會面後,黎智英與陳梓華、劉祖廸及 李宇軒達成協議,同意展開國際遊說活動,黎智英更要求劉祖廸參與立法會。
12:01 法官斥辯方偏離重點
法官怒斥辯方浪費三十分鐘討論李宇軒與陳梓華與黎智英的關係,並強調辯方應集中於串謀罪的核心問題。法官提醒,根據控罪內容,每名共謀者之間不需要互相認識,串謀罪的重點在於是否存在共同意圖及協議,而非個人關係的細節。
11:37 繼續審訊
10:59 休庭
10:47 辯方指傳媒不需為資訊的準確性而負責
法官指出,傳媒曾廣泛報導修例可能導致大規模送中,但其中包含錯誤資訊,這或許是傳媒誤導公眾的例子。辯方則辯稱,傳媒的角色在於促進公開討論,而非對資訊的絕對正確性負責。
法官再進一步質問辯方有關針對傳媒責任,辯方聲稱《蘋果日報》角色屬於參與討論而非倡議。
10:21 法官斥辯方準備不足
辯方提出需要五天時間處理與司法認知相關的證據連結,但隨即遭法官怒斥為何未能提前準備。法官讚揚控方的準備工作更為充足,並建議辯方應效法控方的工作方式,以協助法庭更有效地進行審訊。法官批評辯方在尋找文件時過於繁瑣,並建議使用直接超連結來提高效率和便利性。
10:09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