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休庭
11:16 棚架結構及布局加劇「煙囪效應」
跨部門調查專組已在2026年2月發表中期調查報告,就火災成因及蔓延方式提出初步結論。專組動用「超大型錐形量熱儀」對涉案建築材料進行測試,以評估相關物料的燃燒特性及對火勢蔓延的影響。中期報告亦就棚架的搭建方式作出分析,初步顯示棚架的結構及布局,加劇了「煙囪效應」的形成。火勢沿大廈的凹入位置迅速向上竄升,短時間內從低層蔓延至天台,並擴展至鄰近大廈,造成難以遏制的後果
10:57 預約檢測絕非「通風報信」
獨立審查組(ICU)人員在收到投訴後,會到工地進行檢測,會事先透過WhatsApp聯絡註冊檢驗人員(RI)商討檢測日期和時間。但有關人員在不同報導、評論中被描繪成「打龍通」及「通風報信」等等涉及串通、串謀造假的字眼,這實在是毫無客觀根據、嚴重偏離事實的指控。因為預約的原因主要是在於ICU人員需要RI代表在場協助其進行採樣以進行測試。按ICU的理解,屋宇署同樣可能會因需要採樣而與RI進行預約。同時,RI委派的代表於檢測時在場,亦可就任何問題作出即時回應、讓ICU人員判斷是否需要即時作出跟進或投訴是否成立
10:31 警務處在事故中的應對迅速全面
孫靖乾律師指出警務處在事故中的應對迅速全面,警務處的緊急單位及警察機動部隊(PTU)於同一日的下午2:59陸續抵達現場,負責交通管制、人群管理及居民疏散等工作。事故指揮中心(ICC)於下午3:40啟動,統籌及協調資源調配、與各部門的聯絡,及與前線指揮部的緊密溝通
10:25 消防處應對規模前所未見
孫靖乾律師提及消防處的緊急應變及救援行動,指在2025年11月26日下午2:51,消防通訊中心接獲報警電話,指宏昌樓外牆棚架起火。由於消防處知悉宏福苑正進行維修工程,消防處根據應急計劃,額外調派一架主泵車及一架輕型搶救車;同時,因宏昌樓的消防喉轆系統停用,消防處再調派一架主泵車前往現場。大埔消防處於下午2:56首先抵達現場,但由於火勢迅速蔓延,於下午3:02將火警升至三級。之後,火勢進一步擴展至鄰近多座大廈,消防處於下午3:34升至四級火警,並最終於下午6:22升至五級火警,消防處在是次事故現場中的應對規模,實屬前所未見
10:14 提醒公眾勿對大火責任誰屬過早作出結論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指政府希望社會各界可以更有耐性,令委員會可以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客觀完成各聽證程序,就宏福苑大火作出判斷。另外,研訊現在仍處於開場陳詞階段,委員會須要保持公平、公開及不偏不倚的態度去完成其工作。委員會既要對受害者公平,大家亦不應該對大火責任誰屬問題過早作出結論
10:08 政府的法律代表作開場陳詞
孫靖乾資深大律師發言指會代表政府進行口頭開場陳詞,陳詞總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關於委員會調查精神同埋方向;第二個部分,是就事發當日消防處及警務處的緊急應變行動進行說明;第三部分,關於宏福苑維修工程所適用的制度框架:第四部分,關於火災成因;第五部分,是政府各部門已采取的即時措施及未來的改革方面,最終會由委員會於報告中作定奪
10:00 聽證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