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休庭
11:25 USMANI教授解釋報告第四部分
USMANI教授指消防處在火災當日的反應已十分迅速,資源調配亦大幅提升,甚至在四級火階段的部署已超出一般五級火要求。然而,他認為即使救火反應快捷,亦難以彌補在火災發生前已累積的管理、工程風險等問題。
另外,他指出香港現行樓宇消防規管及救火策略主要集中於室內火災情境,因本地過往絕大多數火警均屬室內起火,而外牆火災一向未被視為主要設計情境。然而,臨時工程卻往往容許使用可燃物料,因它們在制度上不被視為樓宇的一部分。教授質疑,當多層高樓在長時間內被這些臨時物料全面覆蓋,尤其在仍有居民居住的情況下,是否仍可合理地視作「臨時」;他認為這正是今次災難風險被低估的重要原因之一。教授並提出,風險評估不應只看起火機率,而必須同時考慮後果嚴重性;即使阻燃措施可降低起火可能性,若一旦起火便可能造成極端嚴重後果,整體風險仍然偏高。
11:20 聽證會繼續
11:05 休庭
10:45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副教授及副系主任江黎明教授作供
江黎明教授表示其主要工作是重組宏福苑火災中火勢與濃煙蔓延的過程,並根據現場片段、相片、單位損毀情況、物料測試及模擬分析。江教授指出宏福苑多棟大廈的火勢發展可分為數個階段:首先是建築物料被點燃,形成猛烈的內角火;其後內角火在極短時間內迅速向上發展,並燒裂或燒毀多個單位的玻璃窗,令濃煙與高熱侵入室內;之後部分單位再發展成全面燃燒,並由低層單位向外噴火,沿外牆向上及向橫蔓延,最終演變成多棟大廈、多個單位、多點起火的局面。
江教授特別強調,內角火的特性是「猛烈但時間短」,其高峰期估計僅約二至四分鐘,但足以在短時間內造成極大破壞。他指出,受內角火直接影響的單位中,玻璃窗會迅速失效,而由於火場中存在不完全燃燒,故同時產生大量濃煙。對單位損毀模式的分析顯示,可將受影響單位分為 A 類與 B 類:A 類單位的客廳大窗直接面向或接近內角火,因此破壞最嚴重;B 類單位雖然廚房亦面向火場,但客廳並非直接暴露於內角火,因此整體損毀較輕。據此,江教授認為,火並非主要經廚房蔓延入屋,而是主要由客廳方向侵入單位。
江教授續指,內角位置屬半封閉幾何空間,較開放外牆更易聚熱,因此即使火源規模未必極大,亦可在短時間內產生極高熱強度。竹棚等可燃材料在此高熱環境下,即使未必立即明火燃燒,亦會迅速熱解,釋放大量可燃氣體,從而進一步加劇火勢。而今次火災的致命性很大程度來自濃煙而非單純火焰。內角火發生後,玻璃窗可在極短時間內破裂,大量煙霧迅速進入面向內角的單位,並同時蔓延至走廊及樓梯,令原本應作逃生用途的樓梯空間失去安全性,因此,內角火警不但能在極短時間內造成高強度火勢,亦會令濃煙迅速奪去單位與公共逃生路徑的安全性,從而造成大量傷亡。
10:05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建築科學和消防安全工程講座教授
Asif Sohail USMANI 教授作供
USMANI教授指自己與江黎明教授的工作包括分析宏福苑火災中外牆火勢如何迅速垂直及橫向蔓延、研究火與煙的行為、評估棚網、發泡膠等建築物料的引燃及燃燒特性、檢視現行消防標準是否足夠,以及探討有助滅火與防火的最新科技發展。而調查這類火災的目的,在於向公眾提供資訊,從而減少將來同類火警所造成的人命傷亡。
他續指,這不僅是一宗單位火警,而是一宗涉及外牆、光井空隙、棚架及可燃物料的複合型火災。而宏福苑外牆環境中的空隙及物料條件大幅加劇火勢,令火焰在極短時間內急速向上發展。Usmani 教授更明言,宏福苑火災的嚴重程度屬「史無前例」。即使宏昌閣大致上似乎符合 1987 年建築守則,今次悲劇的關鍵亦不在於單純是否少了一道防火門,而在於整個火勢發展模式已突破一般建築防火設計的基本假設。就宏昌閣情況而言,居民實際可用的逃生時間幾乎等於零,因為逃生路線在居民開始行動之前已遭火煙堵塞,因此傳統「所需逃生時間必須短於可用逃生時間」的概念,在本案中幾乎已失去實際意義。
10:00 聽證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