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府正式將大埔宏福苑宏志閣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宏志閣業主現已獲得與宏福苑 A 至 G 座業主相同的安置條件。這項進展不僅體現了政府對改善業主居住環境的承擔,亦是基於宏志閣絕大多數業主希望出售業權、解決長期困境的高度共識。
方案的必要性與契機
長期以來,宏志閣業主同樣深受火災後續問題困擾,包括不確定的遷回日期、地契與公契的複雜法律修訂、高昂的維修及管理費用,以及因火災造成的心理壓力與物業價值減損風險。政府提供的收購建議,旨在為業主提供一條切實可行的出路,讓受影響的家庭能夠終結漫長的等待,透過「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的資助出售單位,展開新的生活篇章。目前,宏志閣已有超過四分之三(75%)的業主表達了出售意向。然而,要確保這項方案能夠順利落實,仍需要各位業主在隨後的法律程序中堅定支持。
簽署《買賣協議》的關鍵意義
根據政府的規定,房屋局將安排接受收購的宏志閣業主,於十月十五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在此特別提醒各位業主:在該《買賣協議》中將加入附帶條款,即若最終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比例少於四分之三(75%),政府有權選擇不再繼續進行相關收購。
這意味著,政府將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的基礎,完全取決於不少於四分之三的業主是否確實履行出售意向。目前的簽署意向必須轉化為最終的法律協議,收購計劃方能真正落實。若簽署比例未達標,收購計劃隨時面臨終止的風險,屆時已處於重建生活規劃中的業主,將可能再次陷入被動與不確定的境地。
「特設銷售計劃」:多元化的置業選擇
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可優先選購全新資助出售單位。為了配合宏志閣納入計劃,政府已將預留單位數目大幅增加,總數接近四千四百個。這些單位涵蓋多個已公布的香港房屋協會資助出售房屋項目,為業主提供了多元且優質的置業選擇,業主選樓的先後次序,將依據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進行,第一批截止日期為六月三十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八月三十一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會透過攪珠決定選樓順序,確保公平公正。
簽署《買賣協議》的關鍵意義
根據政府的規定,房屋局將安排接受收購的宏志閣業主,於十月十五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在此特別提醒各位業主:在該《買賣協議》中將加入附帶條款,即若最終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比例少於四分之三(75%),政府有權選擇不再繼續進行相關收購。
這意味著,政府將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的基礎,完全取決於不少於四分之三的業主是否確實履行出售意向。目前的簽署意向必須轉化為最終的法律協議,收購計劃方能真正落實。若簽署比例未達標,收購計劃隨時面臨終止的風險,屆時已處於重建生活規劃中的業主,將可能再次陷入被動與不確定的境地。
誠摯呼籲
重建安穩生活,需要每一位業主的共同努力。筆者在此呼籲所有宏志閣業主正視這項關鍵的時間節點,務必在十月十五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
這不僅是對個人未來居住環境的長遠保障,亦是對全體鄰居責任感的體現。請各位業主把握這一難得的契機,透過集體簽署,確保這項改善居住環境的方案能夠順利推行,為自己與家人爭取一個安穩、確定的未來。筆者期望宏志閣的業主能團結一致,共同完成這最後且至關重要的步驟,讓社區重建的願景得以落實。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