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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者的自由假象:

岑子杰的「扮野」與現實脫節

2025年6月2日

作為「35+顛覆案」的被告之一,岑子杰於2025年5月30日刑滿出獄,不僅沒有低調反思,反而馬上在媒體上大肆「賣慘」,試圖以悲情姿態博取同情。他的言論處處充滿自我包裝,刻意扮演受害者角色,實際上卻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挑戰與對社會現實的扭曲。

悲情「表演」掩蓋法律責任

岑子杰在媒體訪問中聲稱「仍有很多人在受苦」,試圖將自己與同案被告的判刑塑造成集體「受難」。然而,事實擺在眼前:他因策劃非法初選,意圖癱瘓特區政府運作,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4年3個月。這清楚顯示他的行為違法,並經過嚴謹司法程序裁決,與所謂「政治迫害」毫無關係。

岑子杰的「受苦論」實質上是一場精心設計的表演,目的是將法律責任轉嫁為道德債務。他不是在反思自己的行為,而是用悲情敘事掩蓋自己違法的事實,偷換概念,企圖贏取公眾同情。這種行為不僅無助於社會進步,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嘲弄。

「不知自由」是假象,實為試探法律紅線

岑子杰聲稱出獄後「不知有否免於恐懼的自由」,又表示「何可說、何不可說」仍需摸索,營造出一種自由受限、被壓迫的氛圍。然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已明確指出,《香港國安法》下的釋囚與其他市民享有同等的言論自由,只要在法律框架內行事,其權利受到充分保障。

他所謂的「恐懼」與「自我審查」,更多是他刻意誇大的試探行為,實際上是在挑戰法律邊界,為自己塑造「被打壓」的形象。這種言論不僅是對法律的誤導,更是對香港法治現況的扭曲。

重返社區:實幹還是作秀?

出獄後,岑子杰返回沙田瀝源邨,聲稱要履行「未完成的責任」,以「升降機是否建成」、「防滑條是否妥善」等社區議題重拾政治舞台。然而,他的行為更像是一場表演,目的是利用過往的政治身份進行自我包裝。事實上,香港的區議會制度早已改革,通過與關愛隊的協同運作,社區服務效率和覆蓋範圍顯著提升。如今的社區治理,更注重實效,而非依賴少數人的表演式參與。

岑子杰的「責任未完」說辭,實際上是他對現實的嚴重脫節。他沉浸於過往身份,對香港高效務實的治理模式視而不見,試圖用舊有方式找回存在感,但與社會的發展方向格格不入。

「未見由治及興」是假裝無知

岑子杰在獄中聲稱「觸摸不到真實的香港」,又說「未品嘗到由治及興的好處」。這種說法完全無視香港近年的發展現實。《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社會秩序逐步恢復,經濟穩步復甦,特區政府在基建、民生等領域持續投入,推動香港社會走向「由治及興」。

岑子杰的「未見好處」說法,不過是他對社會現實的選擇性忽視。他並非看不到香港的進步,而是刻意迴避事實,繼續以悲情敘事為自己貼上「受害者」的標籤。

結語:不要再扮晒野,正視現實

岑子杰出獄後的一系列言行,充滿自我包裝與表演成分。他試圖以悲情敘事掩飾違法責任,以受害者姿態挑戰法律權威。然而,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的紅線不容挑戰,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相應後果。

事實上,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正逐步邁向穩定與繁榮。岑子杰應摒棄「扮晒野」的表演,正視自身行為的法律後果,尊重法治與現實。香港未來的發展,依賴每一位市民共同努力,而非少數人的情緒化炒作與自我中心的表演。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