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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阻燃發泡膠疊加「煙囪效應」 令宏福苑火勢一發不可收拾】

筆者:墨衡築跡 (前工程人員)

2026年3月20日

宏福苑致命火警造成重大人命傷亡,震動社會。隨着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推進,會上披露的文件與證供,逐步勾勒出一條清晰而令人警惕的事故鏈:外牆臨時保護物料疑涉大量採用發泡膠板,且存在阻燃規格混用疑點;一旦起火,材料燃燒所產生的高溫濃煙與有毒氣體,隨即被大廈內角位、天井及樓梯等垂直空間放大,觸發典型「煙囪效應」,最終令火勢與煙氣在短時間內攻陷關鍵逃生通道。從工程專業角度而言,這正是令事故由局部失火演變為一發不可收拾的核心機理之一。

首先必須強調,高層住宅在有人居住情況下進行外牆工程,任何封窗、遮蔽或臨時防護安排,都不應只以「方便施工」「節省成本」作主導,而必須以消防安全作底線。發泡膠類材料(常見聚苯乙烯等)在火場中的風險,業界並不陌生:其特性是燃燒後熱釋放率高、火勢蔓延快,並可產生大量黑煙及有害燃燒產物。火場奪命往往不是火焰,而是濃煙、缺氧與一氧化碳等毒氣引致的快速失能;住戶一旦吸入,短時間內便可能出現頭暈、乏力、昏迷,逃生能力急劇下降。換言之,若外牆臨保物料本身會「助燃」及「製煙」,其危害不是一般物料可比,對整體逃生時間的壓縮尤為致命。

聽證會上資料同時引發另一個工程管理層面的重大疑點:涉事工程採購兩批規格不同的發泡膠板,一批被標示為非阻燃、價格較低;另一批附有阻燃證明文件、價格較高。若在現場配置上出現「平貴混用」,甚至僅於個別位置更新而未有把早前已安裝的非阻燃板全面替換,便會造成整體防火性能不一致。工程安全講求系統性控制,只要仍保留大面積低規格物料,整體風險仍由最弱一環主導,任何「局部提升」都難以抵消其帶來的結構性危害。

更關鍵的是,宏福苑的建築形態為火災煙氣運動提供了「加速器」。從流體力學角度,高溫煙氣密度較低,天然具上升浮力;當火源位於外牆及窗戶附近,若周邊存在天井、內角位、走廊與樓梯等連續垂直空間,便可能形成明顯的抽吸與上竄通道,即俗稱「煙囪效應」。一旦發泡膠板燃燒釋放大量熱煙,煙氣便不再是緩慢擴散,而是沿垂直空間高速上竄,並在短時間內回灌至走廊及樓梯間。其後果是:原本應作「生命線」的逃生路徑迅速失守,能見度歸零、溫度上升、毒氣濃度飆升,住戶即使察覺火警亦難以安全撤離。這種「可燃外牆臨保物料 + 垂直空間煙囪效應」的組合,正是令大火由可控走向失控的典型致災模式。

因此,宏福苑事件帶出的教訓十分明確:外牆工程的臨時物料並非「可有可無」的配角,而是足以改變火災發展曲線的關鍵因素。當可燃、產煙量高的發泡膠被大面積使用,並在高層樓宇特定幾何空間中被「煙囪效應」放大,其破壞力便會呈倍數上升,最終釀成難以挽回的悲劇。

面對如此慘痛代價,社會必須透過獨立委員會徹查事實,釐清物料規格、採購與安裝安排是否符合法規及專業標準,並追究相關責任。同時,業界與監管部門亦應痛定思痛:對有人居住樓宇外牆工程,建立更嚴格的臨保物料準入機制、抽驗與替換規程,以及風險評估與資訊披露要求,杜絕「以成本凌駕安全」的空間。唯有把「防火選材」視作重要的工程底線,才能避免同類悲劇再度重演。

(註:筆者為一名從事建築工程多年的結構工程師)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