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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火災研訊|呼吸器專家詳解裝備運作及殉職消防員器材調查 消防處持續提升裝備科技】

2026年4月23日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今日於宏福苑大火死因研訊作供,詳述當日指揮部署。他表示從業27年從未遇過火勢十分鐘內蔓延至多棟大廈的情況,形容屬「史無前例」。面對前所未見的挑戰,他到場後果斷創新,首次採用「分區指揮」模式,為每棟大廈各設獨立指揮官及搜救負責人,並於入黑前將火警升至五級以提升指揮架構。他強調當時調派人手已超越五級火規模六倍,升級重點在於優化指揮體系。

壓制火勢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 決策經深思熟慮

就疏散決策,陳慶勇解釋消防處選擇集中資源壓制火勢最嚴重的宏昌及宏泰閣,同時依靠到場警方協助疏散,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他指出若分散人手疏散而不壓火,火勢可能更猛烈蔓延,封堵更多大廈出入口,後果更嚴重。消防處在初期已派員嘗試啟動三棟大廈的火警鐘,惟均失效。

緊急警示系統經審慎考量後未採用

就未啟用政府緊急警示系統(EAS),陳慶勇強調是「考慮過後不用,非遺忘」,指市民從未就火災接受相關教育,貿然使用恐引發不可預計的反應,加上啟動程序需時約一小時,幫助有限。政府現已着手提升系統,日後可分區發出信息並配合公眾教育。

何偉豪殉職經過:因助人而與隊友失散 行為完全符合專業判斷

就殉職消防員何偉豪,陳慶勇交代何員因途中協助輪椅長者而與隊友失散,誤入宏泰閣後在25樓出升降機,按指引屬合適位置。他表示:「如果我係當時情況,我都會咁諗。」惟因事態急速,入口指揮站未確立,個人警報系統亦未經啟動,消防處指日後會加強相關培訓。

法官讚揚消防處表現 強調檢討非批評

整個行動動用消防車391輛、救護車185架次、人員2,310人次,為歷來最大規模出勤,歷時逾40小時。主審法官陸啟康在消防處證人作供完畢後特別致辭,高度肯定消防處的專業判斷與前線付出,強調「研訊檢討唔係批評」,對消防同事的努力表示「非常欣慰」。聆訊明日上午十時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