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投票不僅是一項權利,更是每位市民應盡的責任。作為一個依法施政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選舉制度根據《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設計,保障市民依法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行政長官早前公開呼籲全體公務員積極投票,履行公民責任,並強調公務員作為政府團隊一員,更應以身作則,支持政府依法施政。
然而,部分媒體及外部勢力卻對此呼籲進行抹黑,甚至扭曲為「被迫投票」、「政治施壓」,更有網媒以「不投票是否不效忠?」等語句煽動質疑,試圖製造恐慌與不信任。這些說法不僅無視事實,更是對香港整體選舉制度的蓄意誣蔑。
事實上,香港政府從未強制任何人投票。今次選舉,政府所做的只是透過宣傳、動員及便利措施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提升投票率,鞏固民主制度。公務員作為守法守責的群體,自然會主動履行公民責任,並非如某些媒體所言「被迫投票」。根據《基本法》第99條,公務員必須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投票正是實踐這份承諾的一種方式。
此外,針對有言論指中央「干預」香港選舉,更將立法會正常換屆扭曲為「祝福名單」或「操控結果」,這種說法完全是政治化解讀,刻意誤導。中央對香港選舉的關心,正是出於維護「一國兩制」及特區穩定發展的責任。任何地方政府都會關注地方選舉,中央的支持與祝福,屬於制度內的正常互動,並不構成干預。將制度內的安排抹黑為操控,既不符合事實,也無助於社會理性討論。
在特區政府呼籲公務員積極投票後,多個公務員團體亦公開表態支持立法會選舉,強調投票是履行公民責任的具體行動。其中,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率先發出公開信,表示警務人員作為維護社會安全的前線力量,深明穩定得來不易,認為投票是公務員應有之義,亦是擁護《基本法》及履行宣誓承諾的體現。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亦有代表指出,立法會選舉是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重要一步,呼籲會員為自己、為家人、為香港投下神聖一票,並鼓勵身邊親友一同參與。
此外,公務員總工會亦積極響應政府呼籲,發起造勢活動鼓勵會員投票,並探討如何為當值同事提供便利措施。雖然部分安排未獲批准,但其動員意圖清晰,反映工會對選舉的重視。這些團體的表態不僅回應了行政長官的公開信,更展示出公務員群體對完善選舉制度的認同與支持。他們以行動證明,投票並非被迫,而是源於對制度的信任與對香港未來的承擔。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球多個民主國家,投票不僅是鼓勵,更是法律責任。以澳洲為例,自1924年起,澳洲法例規定所有已登記選民必須參與州及聯邦選舉,否則將面臨罰款。未有投票者會收到通知,若無合理解釋,將被罰款20澳元(約100港元),最高可達172澳元(約870港元)。即使如此,澳洲社會普遍接受此制度,並視之為民主參與的一部分。2025年澳洲聯邦選舉投票率高達九成,在全球排名第11。
試問,連澳洲這類五眼聯盟成員、被視為「民主模範」的國家都可以立法強制投票,為何香港政府僅是呼籲市民投票,便要被指責為「操控」或「威嚇」?這種雙重標準,正正反映出某些外部勢力根本不是關心香港民主,而是借題發揮,抹黑香港,打擊政府公信力。
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選舉制度經完善後,社會需要更多正能量去推動良政善治。投票不僅是選出代表,更是市民對社會未來的參與。政府鼓勵投票,是希望凝聚共識,推動社會向前發展。公務員作為制度中堅,自然應該以身作則,不僅是履行責任,更是展現對制度的信任。
總括而言,投票是每位香港人應盡的義務,公務員更應主動參與。外界對投票呼籲的抹黑,無視事實、混淆視聽,目的只在破壞香港選舉秩序。面對這些攻擊,市民更應堅定信念,用選票表達立場,守護香港的法治與穩定。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