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世傑知法犯法,註冊局「釘牌」決定合法合理】
我從事社會服務工作逾37年,一直深信社會工作者承載着服務對象和社會大眾的信任,被視為專業人士,更是眾多弱勢社群的重要支柱。正因如此,當有個別社工行為失當,甚至知法犯法時,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就應依法跟進,保障整體專業的清譽,回應社會的期望。
支持修訂《社工註冊條例》
修訂後的《社工註冊條例》,賦予註冊局當知悉有註冊社工被法庭裁定犯下「可判處監禁」,及該罪行「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註冊局可指示在註冊紀錄冊內將該名註冊社會工作者的姓名註銷。這是必須的修訂改革,對社工問責和提升社工專業形象至關重要。
社工嚴重犯法,註冊局必須正視
以最近謝世傑案為例,他被裁定四項欺詐長者生活津貼罪名成立,被判社會服務令,但有關罪行屬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 14 年。據媒體報道,謝世傑從事社工多年,理應熟悉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要求,卻在多月來沒有依規定通知社會福利署其收入已超出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限額,這絕非一時貪念,明顯是有計劃地向政府詐騙公帑,最終經審訊法庭罪名成立。犯下該罪,註冊局議决所犯罪行「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依法在註冊紀錄冊內將其姓名註銷三年,俗稱「釘牌」,實屬嚴肅和合理的決定。
「釘牌」是守護專業的行動
近年,不論是參與嚴重罪行(例如曾有註冊社工因參與暴動或其他嚴重違法事件,如陳虹秀案),抑或如謝世傑案涉及欺詐政府公帑,註冊局都會依法作出處理。如果有社會工作者被判處「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及「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仍可照常執業,繼續接觸服務對象,只會令到社會大眾心寒。
謝世傑自相矛盾的「公義」
謝世傑一方面被喻為資深社工,另一方面卻犯下欺詐罪行;而令人困惑的,是據報道他曾高調參與反對新田科技城的法律行動,要求政府回應他口中所謂的「公義」。然而,一邊向法庭尋求其所稱的正義,一邊長時間違反法例詐騙公帑,他個人矛盾的言行,卻會影響社會大眾對整個社工專業的信心。
專業須要守護,法例須要執行
謝世傑案,註冊局依法作出決定,這是註冊局的責任,也是對公眾的交待,亦藉此提醒每一位社會工作者要奉公守法,事實上這是公民的基本責任。註冊局必須要對害群之馬依法嚴肅公正對待。
結語:依法依例 實踐職能
我們社福界經長年努力才建立到今天被普遍認同的專業地位,讓大眾相信社工不單憑熱誠、專業的判斷力、知識、理論和技巧去用心服務,更持守和實踐認定的工作守則、道德操守和遵紀守法。今天和往後,我們都要用行動守住這份堅持。
我支持註冊局是次的決定,這決定是依法依例,是對社會、對業界、對服務對象的交代,亦是註冊局負責任地實踐其職能。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