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男警譚順維涉嫌在2019年求診時向醫生虛報任職健身教練,以騙取54天病假,他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於11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主診醫生曾文謙證供指,2022年被告就醫療報告事宜再訪時才透露真正職業,並解釋因社會運動不欲上前線。被告自辯稱因擔心醫生政治立場不明而「亂噏」職業,重申熱愛警察工作,非為「呃錢呃假」。控方指被告藉欺騙誘使醫生批假,導致獲約4.6萬元利益或使香港警務處或使香港政府蒙損。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譚順維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藉欺騙,向曾文謙醫生虛假表示身為健身教練,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醫生批出54天病假,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從而獲益或使香港警務處或政府蒙受不利。控方雙方承認事實顯示,被告2013年12月加入警務處,任職警員,案發時隸屬荃灣警區軍裝第二隊。2019年9月19日,被告到尖沙咀漢口道心匯專科中心向曾文謙醫生求診,未填職業欄,聲稱任職健身教練,提及嬰兒期右股溝疝氣病史,5年前復發,經診斷為左腹股溝疝氣。
醫生曾文謙為被告安排超聲波檢查,確認疝氣需手術,於10月9日完成。被告於10月17日覆診時表示腹部仍痛,惟其上司要求他復工後必須做高強度運動。曾文謙考慮手術後劇烈運動可能影響傷口癒合及增加復發風險,為被告批出110天病假,由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2月4日。被告向上司遞交病假獲批,其中54天病假涉約4.6萬元。被告於2025年5月7日被捕。
曾文謙作供時稱,被告首次求診未填職業,後聲稱健身教練,以為其自僱可選輕鬆工作,「但我信任病人」。2022年2月17日,被告就醫療報告再訪,澄清實際為警員,上司要求報告。曾文謙問「點解要呃我」,被告回應「因為社會運動唔想上前線」。曾文謙表示,若早知被告職業,很可能批兩至三周病假,其後發三至四個月「輕工紙」,建議輕便工作。辯方盤問稱,若被告承認為軍裝警員,或需攜槍拘捕行動「打暴動」,批110天病假是否合適,曾文謙稱「都可以咁講嘅」。
控方舉證完畢後,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2013年加入警隊,2018年起駐守荃灣警署,現已婚育兩子。2019年首次求診時無填職業,因社會運動期間警察遭針對辱罵,同袍遭「起底」滋擾或下班被刀手斬傷,新聞亦傳醫護針對警察,不知醫生政治取向,遂「亂噏」為健身教練。手術後腹痛,覆診時提更多病假,翌年2月初復工。2022年接受特警訓練,就報告會見醫生披露職業。
被告憶2019年社會狀況時一度哽咽,稱別有用心教師帶頭欺凌警察子女,一度向兒子謊稱離職。又主動提及「好鍾意做警察呢份工」,過往任刑事偵緝隊及機場特警,2023年11月休班時徒手制服偷竊犯,重申做警察非為「呃錢呃假」,「我唔係一個咁怯懦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