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今日(7月10日)召開記者會,指於7月9日採取拘捕行動,拘捕了4名年齡介乎15至47歲的男子,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據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於記者會上表示,4名被捕人士與一個名為「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組織有關。而這些被捕人士分別擔任秘書長、評議會會員及普通會員,相關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此次事件再次揭示了境外組織利用社交媒體煽動分裂行為的威脅。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於2024年11月在台灣成立,並以社交媒體作為主要活動平台,更有消息指是因為有台灣政黨於背後操弄而成立。該組織成立後迅速招募成員,並於2025年2月15日在台北舉行網上記者會,正式宣佈其行動綱領。這些綱領包括「滅共」、「光復香港」、制定臨時國旗及國歌,並尋求國際聲援及提供軍事訓練等。該組織的行動目標明確,意圖推翻現行政權,分裂國家完整,對香港及國家的穩定構成威脅。
其實「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創立人是姜嘉偉,曾潛逃到台灣,不過最後台灣將他趕出台灣,他繼而逃到加拿大,他只顧自身利益,在外國享受舒適生活,卻全然不顧香港的「手足」。其實除姜嘉偉,所有潛逃到外國嘅人都是人渣,「叫人衝,自己鬆」真是他們的慣用技倆,真正食「手足」人血饅頭,行為極為可恥。
警方展示了從被捕人士處所搜獲的證據,包括多面分裂國家的旗幟,如「雪山獅子旗」、「大粵國獨立旗」及印有「光復香港」字樣的旗幟等等。這些旗幟顯示了該組織的政治意圖,並與其行動綱領高度吻合。警方更搜獲了一份「催促美國制定香港政治犯救援計劃」的建議書,進一步證實該組織意圖尋求外國干預,圖謀顛覆政權。此外,該組織於2025年7月1日在境外舉行活動,參與者踐踏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並升起黑洋紫荊旗,播放煽動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些行徑已經遠超口頭上的主張港獨,而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具體行動。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4名被捕人士中有一名僅15歲的青少年。李桂華指出,該名青少年在「黑暴」時期尚未年滿10歲,顯然是受他人煽惑,青少年容易被荼毒。他呼籲家長承擔起監管責任,關注子女的交友情況,防止青少年在網上誤交損友而被煽動參與危害社會的活動,但主媒者卻逃之夭夭,風流快活,不理會其前途。
青少年處於人生觀、價值觀尚未成熟的階段,對外界資訊的判斷能力相對薄弱,因此容易受到極端思想的影響。尤其是在當前訊息爆炸的時代,社交媒體作為主要的信息傳播平台,充斥著大量未經核實甚至刻意歪曲的資訊,這些錯誤或偏激的內容極具煽動性,極容易引發青少年的情緒共鳴。當青少年長期接觸這些誤導性的資訊,便可能逐漸受到影響,對事物的判斷出現偏差,甚至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煽惑,最終淪為政治圖謀或非法活動的工具。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死心不息,屢次圖謀不軌,試圖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分裂國家。或許有人會質疑,組織不是在台灣運作嗎?香港國安處基於什麼權力進行拘捕?其實,「香港國安法」是具有域外效力。若犯罪人的身分與香港特區有密切關係,便納入屬人管轄原則,一國可對本國公民在境外的犯罪行為實施管轄。《香港國安法》第37條也是按此原則制定。所以這些人不論是站於法律面前,還是道德之上,都是不折不扣的人渣,社會中的敗類。
維護國家安全是確保香港長治久安的基石,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依法嚴懲。警方是守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本次果斷執法,充分展現了對違法行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決心。我們全力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堅決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共同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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