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
警方即將於5月23日展開「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預計將無人機技術應用於日常巡邏及罪案監察中。計劃特別強調私隱保障及市民安全,所有使用安排均嚴格按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無人機使用指引執行。
警方指出,無人機僅會於公共區域進行即時監察,並不涉及建築物內部或其他私人空間;錄影功能亦僅於發現罪案或違法行為時啟動,所收集的影像會依據相關聲明妥善保存與使用。每次行動均須由警司級人員審批,確保其合法性與必要性。
警方表示,為加強透明度及保障公眾知情權,每次無人機行動將會提前最少一星期通知公眾,並在巡邏現場如屋苑出入口等顯眼位置設置橫額提示,橫額約2米寬,清楚標示該區正有警務人員以無人機執行任務;同時會通知相關物業管理處以轉告居民。所有警用無人機均貼有具識別性的反光標籤「拉花」,並配備紅藍閃燈以示正在執勤。
為保障市民安全,警方所有無人機均配備先進安全設備,包括避障系統及降落傘裝置,後者可在設備發生故障時自動啟動,減緩墜落衝擊力,為地面市民提供避險時間。每次飛行前,駕駛員都需仔細檢查設備狀況。
此外,警方強調,無人機僅可由通過《小型無人機令》下《進階操作》考核及警隊內部安全訓練的合資格搖控駕駛員操作。警員需完成包括飛行規範、安全操作等內部課程,經審核合格後方能參與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