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
警方國家安全處於2025年11月29日採取行動,拘捕一名61歲本地男子莊偉文,指控其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已於今日(1月8日)正式落案起訴,並於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莊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據悉,莊除在社交平台帳戶上多次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失實評論,甚至公然鼓吹「中央政權解體」及「香港獨立」等煽動訊息外,他本身亦是反共組織法輪功的活躍成員。莊經常在街頭參與宣揚法輪功的活動,包括派發具煽動性的刊物,期間因行為激烈,曾與市民發生衝突。
法輪功早被內地定性為非法組織,最為港人熟悉的是這個組織日日聚眾唸經練功「洗腦」,在潛移默化中讓信徒相信歪理邪說,長期公開攻擊國家和政府,煽動仇恨。
警方強調「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涉及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相關行為,監禁刑期更可達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參與或協助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