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8日)公布拘捕一名68歲本地男子,涉嫌於社交平台「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警方表示,該名男子涉嫌於2024年9 月開始持續於社交平台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言論,當中包括煽動他人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仇恨和藐視。近日,警方發現該帳戶,煽動市民在未來的立法會選舉不投票或投白票。國安處經調查後,於今日(18日)拘捕該名68歲男子,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正被扣查。行動期間,警方檢獲多部數碼裝置。警方行動仍然持續,不排除有進一步的拘捕行動。
警方重申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嚴重罪行。「煽動意圖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選舉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則為監禁3年,以及罰款港幣20萬元。就選舉相關的罪行,警方會與廉政公署保持溝通。
警方表示,選民投票是履行公民責任,警方、廉政公署和香港市民會致力維護選舉順利進行,絕對不會姑息任何人影響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