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國參議院議員近日提出了《香港司法制裁法案》,企圖再次對香港大打「法案牌」,從而進行政治操作。該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後180天內,評估特定香港官員是否涉及人權侵犯,再決定是否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或《香港自治法》對其實施制裁。
美國的管治在各方面均早已是千瘡百孔,其國內上至總統,下至各級議員及官員,在制定及推行政策時,鮮有以人民為中心,或以國民的利益為依歸,而是時刻盤算著如何為自己獵取最大的政治資本,只旨在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或為自己往後的競逐連任爭取最大的資本,或以抹黑其他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方式,去轉移國民對自己施政失誤的不滿;大打「中國牌」、「香港牌」,一直是美國政客多年以來的不斷重複技倆。
所謂的《香港司法制裁法案》,只是一個企圖以法律去包裝的流氓爛仔霸凌行為;堂堂大國的參議員絲毫不懂得要尊重他國的法治,恃著沒有國際警察上門將他拘捕及繩之於法,便再次大打「法案牌」,去威脅恫嚇制裁一班愛國的中央政府官員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和司法檢控人員。事實上,愛國情懷正是一眾中央及特區官員在面對任何霸凌行為時盡顯無畏、無懼的動力;不管在任何情況下,一班愛國官員都會本著、不偏、不倚、不枉、不縱、不畏強權兼大公無私的精神,在合情、合法、合理的情況下依法行使權力,去處理每一宗案件,令到真正的法律正義得以全面彰顯。作為中華兒女,無論是面對何等大的壓力,他們都是從容面對,絕對不會有絲毫動搖;堅定的信心令他們必然可以戰勝外部勢力的下三流霸權行為。
正如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天(5月18日)公開表示,在香港國安法律護佑下,特區社會秩序井然,法治得到捍衛,正義得到伸張,市民合法權利得到更好保障;特區司法檢控人員依照法律規定、根據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式秉公獨立辦案,不容干預抹黑。以上言論,完全道盡了一直以來中央政府「依法治國」及特區政府「依法治港」之重大決心。反觀一班美國政客,不但對別國的法治毫不尊重,提出的方案也往往不是依法而行,而只是用法律去包裝其 霸權行為 -- 他們表面上是滿口仁義道,但在實際上卻是毫義廉;外表彷如紳士,實質上卻只是披上了紳士禮服的流氓!
正如發言人正確地所言,美個別政客公然踐踏法律公義,企圖通過揮舞制裁大棒,威脅恫嚇中央政府官員和特區政府官員、司法檢控人員,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如此行徑只是赤裸裸的脅迫和霸淩行徑。香港特區之由治及興乃必然的歷史大勢,故不管美國如何對香港大打「法案牌」,其最後的結果只會是徒勞無功,兼注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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