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
警方昨日(25日)接獲報案,指屯門泥圍村內有多幅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的選舉宣傳旗幟被毀壞,經迅速調查後,於同日上午在順風圍牌坊外拘捕一名56歲中國籍無業男子,涉嫌刑事毀壞。
據警方透露,案發時間為25日凌晨約1時30分,有人發現泥圍村內的選舉旗幟被扯爛及損毀,立即報警。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接手調查,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及分析後,迅速鎖定疑犯特徵。
至同日早上11時52分,警員在順風圍牌坊外將該名56歲男子拘捕。經調查,警方相信該男子當時受酒精影響,罔顧後果破壞候選人旗幟。警方於同日下午以「刑事毀壞」罪名正式起訴該男子。
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審,案件將於2025年12月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60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警方重申,會對任何意圖干擾2025年12月7日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違法行為採取果斷執法行動,確保選舉在安全、有序及公平的環境下進行,同時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警方呼籲市民尊重選舉公平,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應立即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