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於2026年4月20日至24日完成第三輪聽證首五日程序,聽證內容涵蓋屋苑大型維修決策、相關部門監管工作,以及火警當日救援行動與指揮部署等議題。委員會期間傳召法團代表,以及勞工處、消防處多名管理層與前線人員作供,從制度與實務層面梳理事件中暴露的風險與改進方向。
法團決策與工程監督成焦點:程序把關不足 監管出現問題
聽證顯示,宏福苑法團在大型維修及安全風險管理上存在明顯短板。法團委員江祥發供稱,管委會成員多欠工程專業背景,重要決策高度依賴顧問公司鴻毅,而法團內部亦出現授權票核實、資訊披露等程序問題,包括授權票處理被指欠缺嚴謹核對、新舊法團資訊透明度不足,以及以律師信推進集資安排引發居民爭議等。
江亦提到,法團對改裝工程涉及消防水缸、或需停用整個系統的風險「並不知情」,反映業主立案法團在龐大工程下缺乏足夠獨立監督與風險辨識能力。
勞工處:承認執法存在盲點 推動修例朝「地盤全面禁煙」
就地盤安全監管,勞工處多名職安人員在聽證中提及,過往就工人吸煙及棚網等問題的投訴,受限於現行法例定義與舉證要求,執法確有難度,包括部分物料在法例下的分類,以及需「人贓並獲」的取證門檻,令前線處理面對實際掣肘。
不過,聽證會亦反映政府正以事件為鑑,推進制度更新。勞工處正積極研究及推動修例,方向包括將地盤更清晰納入禁煙規管範圍,並探討以加重刑罰及科技輔助執法等手段,朝「地盤全面禁煙」方向完善制度,務求從源頭降低工地火災隱患。
消防處重組火場態勢:「煙囪效應」加劇蔓延 指揮採取壓制火勢爭取疏散
消防處多名證人重組火警當日現場狀況。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及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提到,大廈天井及通道結構引發強烈「煙囪效應」,令濃煙與火勢沿垂直通道迅速蔓延,並出現多幢同時起火的複雜局面,救援難度大增。指揮層因應情況採取「優先壓制火勢、爭取疏散空間」的部署,以控制風險並擴大可救援窗口。
多名證供亦提到前線人員在高溫濃煙等極端環境下進行搜救與疏散工作,展現無比的勇氣。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及陳慶勇提及,隊員在極端環境下仍堅決進入火場,部分人員即使身陷濃煙,仍成功突圍衝上10樓及14樓搜救。消防員在極限條件下,嚴格遵從安全指引,在確保呼吸器存氣量允許的範圍內「頂到幾耐得幾耐」,竭力不放過任何救人機會。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對前線消防人員在當日嚴峻環境下的英勇表現與堅毅精神,給予了高度讚許,並對他們的努力表示肯定。
消防處處長:承擔「最後責任」 推電子化、加重罰則、主動介入消除危險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親自出席聽證並就部門角色作出說明。他表示,防止及消除火警風險牽涉多個環節與部門,但在綜合檢視後,消防處需就消除火警危險承擔「最後責任」。他指出,處方正推動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研究將消防裝置證書走向更全面的電子化,以堵塞流程滯後;同時亦提出加重未按時申報損壞等違規的罰則、加強針對性巡查與跟進。
就「發泡膠封窗」及通道(俗稱「生口」)改動等過往易被視為灰色地帶的問題,楊恩健強調,消防處將更主動介入,必要時行使法定權力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不再單靠跨部門「默契」處理,冀以更清晰、更具執行力的制度,提升整體消防安全監管效能。
綜合首五日聽證內容,委員會一方面揭示法團在工程監督及管治程序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亦見政府部門就監管制度與執行機制提出具體改進方向。
下次聽證日期
委員會下一次聽證將於4月27日(星期一)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