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 揭承建商罔顧安全 終致悲劇發生】
去年11月26日,宏福苑發生了一場奪走168條人命、摧毀無數家庭的五級大火,成為香港多年來最嚴重的火災事故。為了釐清起因、追究責任並檢視制度漏洞,行政長官李家超於去年12月成立獨立委員會,並在今年3月至4月舉行八場聽證會。筆者綜合首兩日聽證會披露的資料,以及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的陳詞,指出承建商宏業建築在施工用料、消防系統維護及工人管理方面存在嚴重失責,而制度監管亦顯示出明顯斷層。這場火災並非偶然,而是多重疏忽交織所致的人禍。
火源疑由煙頭引起 施工環境危機四伏
聽證會首日揭示,火源可能來自工人隨意丟棄的煙頭。棚架範圍容許吸煙,火種極易引燃;加上大廈使用非阻燃棚網,火星一落即成燎原。屋苑窗戶以易燃發泡膠封閉,火勢一旦接觸便迅速擴散,居民難以逃生。樓梯和走廊窗戶被拆除,走火樓梯更被改造成工人出入的「生口」,形成「煙囪效應」,令濃煙急速湧入逃生通道。火警鐘失效、消防系統停用,最終使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這一連串因素,構成了危機四伏、居民無路可逃的局面。
罔顧安全 偏重便利與短期效益
宏業建築明知發泡膠板高度易燃,仍堅持使用,並以「保護效果較佳」為理由,顯示其決策偏重施工便利與短期成效,完全忽視長期安全風險。此舉反映承建商缺乏「安全優先」的基本原則,屬於技術失當、罔顧人命。更甚者,宏業建築播放燃燒測試片段,強調煙頭不足以引燃,卻忽略真實火災情境下的多重因素,如高溫、持續火源及煙霧擴散。此種片面論證,屬於選擇性呈現、誤導判斷,未能全面反映物料在火災環境中的危險性。
消防系統停用 防火保障失效
此外,八幢大廈的消防栓與喉轆系統竟停用半年,火警發生時,居民與消防員均無基本滅火設備。居民亦曾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指出屋苑囤積大量發泡膠板並封窗,但卻無人受理。換言之,屋苑早已失去防火保障,居民生命長期暴露於險境。
監管失責 釀成人禍
宏業建築明知物料易燃仍堅持使用,完全漠視居民安全;居民投訴無果,顯示承建商與監管部門共同失責。工人吸煙問題被視為「正常」,無人監管、無人制止,等於將居民生命置於火海邊緣。這正是漠視人命、監管失效的縮影。
悲劇警示 安全不可妥協
筆者認為,宏福苑火災並非偶然,而是一連串錯誤與疏忽造成的人禍:承建商罔顧安全、工人吸煙習以為常、消防系統停用、走火樓梯失效,制度監管形同虛設,責任斷層。所有錯誤交織,最終釀成168條人命消逝。這場悲劇警示社會:建築安全不可妥協,監管制度不可失效,居民聲音不可忽視。唯有痛定思痛、徹底改革,方能避免再度人命浩劫。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