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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 破釜沉舟:宏福苑大火後的政治問責與系統性改革】

2026年10月29日

2025年11月26日發生的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不幸奪去168條寶貴人命。獨立委員會經過約9個月的運作及30場聽證會後,已於上周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調查報告。行政長官今日(29日)率領官員舉行記者會,向全港市民鞠躬道歉,並清晰交代相關的問責安排與後續跟進措施。特區政府在此次事件中所展現的態度與決心,彰顯了極高的政治擔當。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已於昨日(28日)正式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並獲接納,其職務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必須強調的是,何永賢的下台並不代表其個人在法律或行政操作上犯下了具體過失,而是政治任命官員為其政策範疇內的重大公共災難承擔最高層面的政治責任。這種「為大局承擔、為制度負責」的舉措,為香港政治體制注入了更為清晰明確的問責文化,充分展現了政府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的勇氣。

深入調查與行政責任:啟動兩級調查機制

獨立委員會經過數月嚴謹、專業且深入的調查,其報告詳盡剖析了制度漏洞與行政失效,特別深入述及不同部門在監管、執法與協調上的缺失。行政長官宣布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將個案正式轉介予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展開調查,並承諾在3個月內完成。

這一舉措在法理上具有雙重意義:

• 職能專一與精密搜證:調查範圍明確涵蓋相關部門人員的個人責任,研判是否有公務人員存在失職、違反內部指引、《公務員守則》或公務員管理規定。這既保障了調查過程符合行政法上的程序公義,又能確保懲處結果具備法律依據與權威性,對公務員隊伍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

• 確保改善措施落到實處:政府成立了由政務司司長親自主持的督導委員會,目標在於逐一審視獨立委員會報告中的各項建議,確保「鉅細無遺」,全力推展和監督所有改善措施的落實,防止調查報告流於形式。

修法嚴打圍標:重拳出擊與雙軌執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亦進一步交代了相關修法細節。政府將修訂《競爭條例》,將樓宇大型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正式刑事化:

1. 全面涵蓋:刑事罪行將精準針對樓宇大型維修工程,涵蓋前期籌備、顧問服務,以及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反競爭行為。

2. 大幅提高刑罰上限:最新建議將最高刑罰提高至監禁10年;罰款方面,最高可達一千萬元、違法所得商業得益的三倍,或是違法期間每年度本地營業額的50%。如此嚴厲的法律制裁,將令違法者付出極其沉重的代價。

3. 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SCO):

• 執法權力大增:執法部門針對嫌疑人,可按《條例》行使法定權力傳召問話、要求提交資料或物料。

• 切斷經濟犯罪根基:執法機關可直接應用凍結資產及沒收犯罪得益的權力,直接切斷黑社會及犯罪集團在樓宇維修中的利益鏈。

• 司法加重刑罰:法庭可因應涉案情節的嚴重性、對社區損害的程度以及該罪行的普遍程度,在判刑時大幅加重刑罰,發揮強大的法律威懾力。

修例後,競爭事務委員會將獲賦權採納「刑事、民事雙軌執法模式」,根據案情靈活處置。此外,政府將成立由警方、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組成的「聯合特遣隊」,透過跨部門綜合執法,打破昔日部門間的情報壁壘,實現主動出擊與精準打擊。

勇於改革根治難題,攜手齊心邁向未來

大埔宏福苑的大火是香港社會極深的痛楚,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每一次重大的公共危機,都是推動制度進步與法治完善的契機。從政治問責的高標準,到公務員行政責任的嚴謹調查;從政務司司長督導落實建議,到引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與將《競爭條例》刑事化以打擊圍標,特區政府在本次事件中展現了勇於面對問題、敢於自我革新、徹底根治老大難問題的果斷決心。

法治的力量不僅在於事後的懲處,更在於透過嚴密的法律制度與負責任的政府治理,保護每一位市民的安全。本次調查報告與隨之而來的法制改革,為香港築起了一座更堅固的安全防線。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面對浩劫後的系統性改革,我們肯定政府承擔政治責任與推動全面改革的勇氣。在此關鍵時刻,全港市民應保持理性與團結,積極向前看,全力支持政府推行各項深層次的法制與監管改革,共同構建一個更加安全、公義與宜居的香港。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