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會聽證會聆訊今日傳召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作供。楊恩健就消防處火災後推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作全面交代,涵蓋消防設施關閉審批、999熱線、承辦商監管及跨部門協作等範疇,展現消防處迅速回應、積極落實改善的務實態度。
即日革新SDN制度 不等立法先行把關
楊恩健宣布消防處已即日起將消防設施關閉通知(SDN)由「通知」改為「審批」模式,每份申請須說明關閉原因並經消防處評估,設60日上限,逾期可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相關法例修訂已草擬完成,計劃5月初提交立法會諮詢,目標年內完成。他強調不會坐等立法,以行政措施先行堵塞漏洞。吸取宏福苑教訓,巡查人員現時更會主動實地檢查消防栓喉轆系統、灑水系統電源、水缸及火警警報系統,核實關閉範圍有否波及其他系統,而非僅依賴承辦商提交的資料。
999熱線本周增30線 目標擴至100條
楊恩健坦承處理大量來電有改善空間,宣布本周已即時增設30條999直線,約兩個月後再加30條,目標擴展至100條。第四代調派系統24個子系統大部分已完成,將配備手持終端設備改善前線通訊,並審慎研究以人工智能識別重複求助個案。
嚴管消防承辦商 罰則倍增引入續牌制
楊恩健披露多項監管改革:違規罰則將加重至現時5至10倍並引入監禁刑罰;引入3至5年一次的承辦商續牌制度,依據違規及扣分紀錄淘汰劣質業者;將物管公司納入為樓宇消防安全「責任人」。就FS251年檢證書滯後問題,最快一個月內發通函強制電子提交,不待改例即先推行。
與屋宇署職責互補 明言「不會吝嗇」行使權力
就消防處與屋宇署的分工,楊恩健引用2016年迷你倉大火的親身經歷及其後司法覆核判例,明確指出兩部門「唔係鐵板一塊」,角色互補。他確認消防處就後樓梯生口及發泡膠等問題擁有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權力,表明「唔會吝嗇」行使,惟實際操作需與屋宇署溝通協調。他承認大火前部門間就相關問題的溝通有所不足,大火後已與屋宇署展開討論,認為「除咗轉介係唔足夠」,必須共同跟進。被問及火警風險把關的最終責任時,楊恩健明確確認屬消防處的工作。
巡查大維修樓宇增至逾600棟 年檢執法力度加大
大火後消防處巡查正進行大維修的樓宇已由256棟增至逾600棟,屋宇署每兩周提供新搭棚樓宇資料,消防處即派員巡查並制定緊急預案。此外,全港18區年檢排查計劃發現22%樓宇未做年檢,2025年已就逾1,500棟違規樓宇提出檢控,另有針對1987年前落成樓宇的警鐘系統專項測試計劃正在推進。
楊恩健在聆訊中多次強調消防處見到問題即迅速行動,以行政措施先行、法例修訂同步推進的方式,全方位提升本港消防安全水平。
高層滅火效率高於整體平均 科技應用持續投入
委員陳健波就市民關注的高層樓宇消防安全提問,楊恩健透露消防處已由副處長(行動)統籌檢討高層滅火策略,研究應用新科技及工具。他引述數據指出,30米以上樓宇火警平均處理時間約19分鐘,較整體樓宇火警平均24分鐘為快,反映消防處在高層滅火方面具備成熟策略及效率。就天井垃圾積聚問題,消防處會聯同民政事務署及地區防火委員會共同處理。在電子化及科技應用方面,楊恩健表示消防處每年均有向政府申請資源,目前全部門設有90個績效指標監察不同範疇的表現,暫時未遇到資源困難。
政府代表確認部門協作框架清晰
政府代表孫靖乾資深大律師在提問中表示,消防處與屋宇署在法例框架、作業守則及實務操作上有既定分工安排,並強調有需要時仍要互相溝通協作。楊恩健回應,針對特定事宜的分工相對清楚,但消防處在需要時絕對會行使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權力,並會與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協調。委員會下周將繼續傳召其他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