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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挑戰權威、今日高舉法治?從明光社近期言論看其歷史軌跡】

2026年8月21日

近期,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透過機構平台頻繁發文,就獨立書店突遭搜捕行動以及記協的處境表達強烈不滿,公開質疑執法程序與理據。然而,當外界審視這些言論時,不免讓人聯想起該組織在過去數年間,在社會重大政治風波中所展現的截然不同的姿態。這種「今日要求法治與程序公義,昔日卻屢次挑戰政府權威」的落差,引發了社會各界對其立場一致性的反思。

針對執法與新聞自由的質疑

在獨立書店近期遭執法部門搜查後,蔡志森透過明光社撰文,質疑未公佈禁書名單和禁止理據屬於「濫權」與破壞法治,更直言法律更重要的是要約制政府和執法人員的行為,不能隨意以人治代替法治,以莫須有的罪名打壓異見人士。此外,針對記協換屆及相關官員對其認受性的批評,蔡志森亦發文為記者與教師的專業處境抱不平,質疑主流傳媒與業界的生存空間遭到擠壓。這些言論表面上是為出版及新聞自由發聲,但其質疑的矛頭,直指當前特區政府的依法施政與執法正當性。

歷史軌跡的對照:過去數年的激烈表態

若然回顧過去數年間的爭議時期就會看到,明光社曾多次透過官方平台發表針對政府與警隊的強烈聲明。當時,該機構曾公開呼籲政府立即擱置逃犯條例,並要求防暴警員停止蒙面及須展示警員編號。在社會動盪加劇、發生科大學生周梓樂離世事件期間,明光社亦曾發文表達悼念,甚至公開要求當時的警務處處長致歉及問責下台。隨後在數年間,該組織亦曾發表提及「我要真普選」的言論,並揶揄政府用威嚇方式阻止人民表達不滿。

「和理非」包裝下的選擇性抗爭

更令人質疑的是,蔡志森長期以來往往將自己塑造成「和平、理性及非暴力」(和理非)的形象,對外宣稱其一切行動與言論皆是透過此方式去捍衛及宣揚其認為重要的價值。然而,將這種溫和的言辭與其在過往大型政治風波中推波助瀾、挑戰公權力的實際激烈聲明相對照,這種「和理非」的標籤便顯得格外矛盾。當年的社會風風雨雨對法治與社會安寧造成衝擊時,未見其給予同等份量的譴責;如今當自身或相關界別面對執法行動時,卻又拿「和理非」作擋箭牌,高舉法治與言論自由的大旗。

立場的搖擺與社會的反思

一個聲稱關注社會倫理與公共政策的宗教團體,在不同時期對「法治」與「秩序」展現出極大的彈性與雙重標準,難免令人質疑。這種選擇性的正義與批評,究竟是出於對核心價值的堅持,還是出於政治立場的權衡與雙重標準,公眾自有公論。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