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相關部門迅速展開搜救及善後工作。今日(1月15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見記者,公布總死亡人數為168人,並表示為尊重家屬意願,將不會公布死者名單。這種處理方式既滿足了公眾對事件基本情況的知情需要,又充分保護了死者家屬的私隱,實屬恰當。然而,近日有聲音要求公開死者完整名單,這種做法值得商榷。
在這次災難中,各單位的付出值得高度讚揚,特別是警方災難受害者身份辨認小組(DVIU)和傷亡支援中心的同事日以繼夜地工作,迅速完成艱巨的身份辨認任務。此外,警方還為家屬提供了細緻的支援服務,並在每個環節充分尊重家屬的感受和意願。這種專業和人性化的處理方式,體現了香港在應對災難時的成熟與進步。
與此同時,此刻最重要的是避免讓死者家屬承受二次傷害。失去親人已是人生最大的痛苦,若再公開名單,勢必引來傳媒的追查和滋擾,讓家屬在悲傷中無法獲得應有的平靜。據了解,警方已向家屬詢問公開名單的意向,多數家屬明確反對公開有關資料。這種反對並非無理取鬧,而是基於對私隱和尊嚴的基本訴求。家屬需要的是寧靜的哀悼空間,而非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以南韓梨泰院人踩人事件為例,韓國傳媒《蒲公英》未經家屬同意擅自公開155位遇難者名單,結果引發廣泛批評。死者家屬認為,這種行為不僅違背基本的隱私保護原則,還對他們造成了二度傷害。這一事件充分說明,公開死者名單非但無助於事件的真相調查,還可能損害善後工作的公信力,以及家屬對政府和社會的信任。
此外,公開名單可能帶來一系列負面後果。首先,這些資料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各種名義向家屬或公眾進行詐騙,比如假冒慈善機構募捐或提供「善後服務」。其次,在當前複雜的社會環境下,有心人士可能利用這些資料「以災亂港」,製造分化,將「公眾知情權」無限放大,凌駕於「私隱權」之上,甚至藉此抹黑政府的善後工作成果。這些風險不容忽視。
事實上,公眾知情權與個人私隱權之間需要取得平衡。在這次事件中,政府和警方已經公布了必要的資訊,包括死亡人數和火災原因調查進展,這些已足以讓公眾了解事件的全貌。至於具體的死者身份,除非對公共利益有重大關係,否則實在沒有必要公開。尊重死者、體恤家屬,這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基本價值。
大埔宏福苑火災是一場令人心痛的悲劇,我們應該將焦點放在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以及如何更好地支援受影響的家庭。公開死者名單不僅無助於達成這些目標,反而可能造成更多傷害。讓我們尊重家屬的意願,支持政府和警方的專業處理,共同營造一個有同理心、有溫度的社會。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