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研討會上的致辭,深入闡釋行政主導體制的核心要義與實踐價值,為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這一講話不僅是對香港政治體制運行規律的精准把握,更是對新形勢下香港治理現代化的戰略指引,具有深遠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行政主導是香港憲制秩序的基石
夏寶龍主任明確指出:「行政主導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依據基本法確立的重要原則,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這一論斷揭示了行政主導體制的憲法根源和法律基礎。從法律層面看,基本法賦予行政長官的身份,確立了行政權在特區政治架構中的核心地位。此制度的設計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基於香港的歷史與現實,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合理安排。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其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授權,必須堅持「一國」為前提和基礎。行政主導的核心要義在於執政權對人民負責,特首既要對全體港人負責,又對中央政府負責,從而確保「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偏離正確方向。歷史已經證明,只有當行政主導得到切實貫徹時,香港才能正確處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實現長治久安。
行政主導彰顯治理效能優勢
夏寶龍主任在致辭中總結了行政主導顯著的優越性,這在香港近年發展中得到充分印證。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正是依靠行政主導的高效執行力,香港國安法才得以快速落地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才能順利通過,徹底扭轉了反中亂港勢力肆虐的混亂局面,使社會重回正軌。這一過程充分展現了行政主導體制在應對重大危機時的決策效率和執行能力。在經濟民生領域,行政主導同樣展現出獨特優勢。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面臨複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和激烈的國際競爭,需要強有力的政府統籌規劃、果斷決策。行政主導體制有利於集中資源辦大事,破解深層次矛盾。例如在土地房屋、醫療衛生、安老扶弱等民生難題上,惟有堅持行政主導,才能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推動實質性改革。
完善行政主導需各界協同共進
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不是一帆風順的過程,需要社會各界共同擔負起責任。夏寶龍主任曾警示,反中亂港分子曾妄圖架空行政主導,鼓吹「三權分立」那一套,這不僅削弱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的權威,也背離了全體港人的根本利益。歷史教訓告訴我們,任何削弱行政主導的嘗試只會讓香港陷入無休止的政治內耗,錯失發展機遇。在新形勢下完善行政主導,需要構建「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協作配合」的良性互動格局。作為治理核心,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要強化「當家人意識」,落實習近平主席提出的「敢於擔當、善作善成」要求。立法機關應踐行「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原則,在重大政策審議中提高效率,為施政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司法機關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同時維護行政主導的憲制秩序。廣大市民也應增強家國情懷,積極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行政主導引領香港由治及興
今年是國家「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香港正處在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夏寶龍主任的致辭為香港把握這一歷史機遇提供了行動指南。特區政府應充分發揮行政主導優勢,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在金融創新、科技研發、區域合作等領域尋求突破,將國家機遇轉化為香港的發展動能。行政主導體制下的良政善治,最終要體現在民生改善上。特區政府需以解決市民「急難愁盼」問題為導向,在住房、就業、醫療等民生領域持續發力,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市民。立法會作為民意代表機構,應搭建好政府與市民的溝通橋樑,將基層訴求轉化為政策建議,共同破解民生難題。
本文作者温志倫為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香港政協青年聯會政策研究及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及香港未來教育協會學校聯絡部總監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