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5日,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中國政府近期擴大對富豪的全球追稅行動,要求境內金融機構審查中國富豪的海外資產及投資收益,涉及海外房地產、股票、貴金屬、加密貨幣及海外信託等,部份個案更可追溯至2000年。對此,加拿大約克大學副教授沈榮欽曾於接受傳媒訪問時分析,直指是今次追稅行動主要反映中國經濟下行、房地產市場低迷,令中國財政壓力持續增加。
對於追稅行動對香港造成的影響,沈榮欽認為,情況反映香港與中國大陸金融制度的界線正逐漸收窄;長期而言,沈榮欽認為香港受到的負面影響仍會大於正面,此乃由於隨着香港進一步被納入粵港澳大灣區,北京將愈來愈將香港視為中國的一部份,導致香港原有的制度及金融市場特殊性被逐漸減弱,與上海、深圳之間的差異進一步收窄,並預計北京長遠希望上海或深圳逐步取代香港部份金融市場功能。
沈榮欽以上言論,基本上是以雙重標準,去對中國大陸依法推行且符合國際標準及造法的政策,別有用心地與予抹黑及攻擊,從而達到政治目的。放眼世界,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早已擁有非常嚴格且成熟的全球追稅與資產審查法律,上述國家的稅務核心邏輯是「全球收入課稅原則」(Worldwide Taxation),即只要被認定為該國的稅務居民(Tax Resident),則不管其資產或收益是位於世界上那處地方,都必須向該國政府申報並繳稅; 即使稅務居民的資產位於境外,都絕不是可以避免依法繳交稅款的合法理由。
美國對全球資產的監管和追稅力度居於全球之冠;基本上,不管居住在何處,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的全球收入(包括海外房產租金、股票資本利得、海外薪資等)都必須申報美國聯邦所得稅。根據美國的《外國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全球所有金融機構須向美國國稅局(IRS)提供美國客戶的帳戶資料;要是金融機構不予以配合,其在美國的收入將被強制扣繳 30% 的懲罰性稅款。
美國在這方面的規定也有「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早期常被稱為 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也被稱為「肥爸條款(FBAR)」,中文一般將之譯為「境外銀行及金融帳戶申報表」,此申報表格的申報重點適用對像包括了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及符合規定的美國稅務居民;以上人士只要是在日曆年度內任何時間,在所有境外金融帳戶(包含銀行、證券、共同基金等)加起來的總金額超過 10,000 美元,即須申報,而申報機關則是美國財政部,是透過金融犯罪執法網路局 FinCEN提交,而非直接隨個人所得稅向國稅局(IRS)申報。
美國在加密貨幣及海外信託方面的規定,IRS 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所有交易及利得均須課資本利得稅;對於海外信託,美國有極其嚴格的申報表格(例如 Form 3520 及3520-A),專門打擊利用信託隱匿資產的行為。
就加拿大方面,也積極嚴打海外資產隱瞞;其稅務系統同樣地採取全球課稅制,並隨着財政壓力不斷升級防逃稅措施。加拿大設有T1135 海外資產申報表,其稅務居民若在海外擁有總成本超過 10 萬加元的「指定海外財產」(包括海外銀行帳戶、股票、非自住房地產等),每年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便必須同時提交 T1135 表格。
就海外信託與加密貨幣方面,加拿大國稅局(CRA)規定,如果加拿大居民是海外信託的委託人或受益人,便必須提交 T1141 或 T1142 表格。CRA 近年亦大舉收緊對加密貨幣的監管,要求交易平台提供用戶資料,隱瞞不報將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加拿大在離岸大額資金查核,CRA 針對超過 1 萬加元的跨境電子資金轉帳(EFT)進行自動化監控,隨時對異常資金流入展開審計。
至於英國方面,也廢除了「非居民身份」特權,全面走向全球課稅。昔日,在英國,曾出現過特殊的「非本土定居者」(Non-Dom)稅制,允許富豪將海外收益留在境外以避開英國稅收,但這項政策隨着財政壓力已徹底走向歷史。近年,英國已正式宣佈全面廢除「非本土定居特權」,改為實行與美、加類似的全球課稅體系。新居民在抵英前幾年可能享有短暫寬免,但隨後所有海外收入、股票資本利得、海外房產收益均須全額向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申報。
英國政府擁有一項極具殺傷力的特殊武器,俗稱「財產來源不明罪」;真法院有權要求涉嫌貪腐的海外政要或富豪解釋其在英國購買豪宅、豪車等資產的合法資金來源,若無法合理解釋,資產將直接被政府沒收。
此外,在英國,如果是因為「無意過失」漏稅,HMRC 的追溯期通常為 4 到 6 年;對於一旦被認定為「故意隱瞞或蓄意逃稅」,稅務局的追溯期可長達 20 年。
除了各國自身的法律外,英國、加拿大(以及中國)都是全球 CRS(共同申報標準) 的簽署國(美國雖未加入 CRS,但以 FATCA 條款與各國實質交換情報)。在這個國際網絡下,各國稅務局每年都會自動交換各國居民在海外的銀行帳戶、保單、信託、證券等金融資產數據,故在現代國際稅務框架下,富豪想要透過將資金移往海外來避稅,空間已經受到極大限制。
沈榮欽的的無理抹黑中國論,更在以上的「雙重標準」上,大言不慚地直指「若台灣被中國統一,北京不但未必有能力改善台灣民生,反而可能從台灣取得更多資源,因此認為相信統一後台灣經濟及民眾生活會變得更好的人,現在夢應該醒了。」至於香港,沈榮欽則認為「今次追稅行動將進一步削弱香港資金自由流動的優勢,長遠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極大的負面影響。」
相同的制度及類似的舉措,在沈榮欽的眼中,中國採納的話是苛政,但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西方國家做的話,他卻偏偏不予以任何批評。 其政治先行、立場先行之取態,及對中國大陸的偏見,正是昭然若揭。
沈榮欽是台灣出身的學者,擁有法國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博士學位,目前擔任加拿大約克大學(York University)副教授。他長期在網路及各大媒體專欄發表評論,主要關注台灣政經發展、美中關係、國際地緣政治與資訊戰等議題。 單從他將中國大陸之依法全球徵稅妖魔化,對於採取相同稅務政策的西方國家的做法卻視若無睹,從台灣民眾的角度,其言論無疑正在挑動他們的仇中恐共情緒,令他們對兩岸統一產生恐懼和抗拒。
8月7日,中國稅務總局負責人透過傳媒向公眾解釋,中國居民納稅義務包括境外保險收益屬「國際通行做法」,而並非針對香港保險行業,並強調無論保險或其他投資收益,稅務居民來自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收入都需要依法申報。此番言論充分解釋了內地有關政策是如何地依法而行,且與國際標準互相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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