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裝備)法例》規定,乘客需在巴士上佩戴安全帶的條文於1月25日生效。儘管立法原意是保障乘客安全,惟實施初期引起社會不少討論與誤解。面對市民及專業界別的關注,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果斷宣布暫時刪除相關條文,待完善後再諮詢立法會,充分展現政府虛心聽取民意、積極回應社會聲音的施政態度,筆者作為社福界人士,樂見其成,並予以高度肯定。
事實上,政府推行有關法例的初心是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尤其是在現代城市交通日益繁忙的情況下,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措施愈加重要。筆者接觸的許多市民,對此基本原則是表示支持的,尤其是在長途或高速行駛的路線,安全帶確實能發揮保護作用。
然而,正因為市民普遍關心安全,故在法例實施初期,針對執行細節、適用範圍及操作方法等方面的查詢與關注亦來得更為密集。這些反應並非反對安全措施,而是出於對新安排理解上的需要與希望更清晰的指引。
筆者在社區工作期間,與不少長者、殘疾人士及前線社工交流,他們普遍認為安全帶的設施有其必要,但也反映目前在實際操作上可能遇到一些困難。舉例說,有長者擔心「搭幾個站都要綁安全帶會唔會太麻煩?」有輪椅使用者詢問:「我用輪椅點樣綁安全帶?」這些都是真實生活中的考慮。
此外,有乘客曾因安全帶無法解開而被困車上,這類個別事件雖不常見,但確實反映了在法例推行前需要有更完善的配套和教育。市民並非不願配合,而是在資訊不足下感到迷惘。這些情況凸顯,政策推行時若能更重視實地操作和使用者體驗,效果會更理想。
今次事件中,政府充分展現了積極與市民溝通的誠意。陳美寶局長公開表示,條文在技術上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承諾會與律政司合作,刪除現行法例中的相關規定,並在日後完善後重新提交審議。這種虛心聆聽、主動修正的做法,正正體現了現代政府應有的靈活與責任感。
局長亦強調,未來會加強教育和宣傳,讓市民明白佩戴安全帶是為了自身安全,而非單純的規管。這種以「教育先行」取代「罰則先行」的思維,筆者深感認同,也相信能更有效地推動社會共識,促進合作。
筆者認為,政府今次在處理過程中,已展現出良好的施政姿態,不但迅速回應社會意見,更以負責任的態度推動修正。未來在修訂條文時,建議可考慮以下幾點:
1. *分階段實施*:可先針對新登記巴士或長途路線實施,逐步擴展至其他車型,讓市民有適應時間。
2. *加強公眾教育*:透過多元渠道(如社區講座、車上海報、媒體推廣)提升市民對法例的認識與接受度。
3. *諮詢前線意見*:包括巴士司機、長者團體、社福機構等,確保政策在落地時更具可行性。
4. *設立過渡期與寬容執法*:首階段以勸喻為主,配合清晰指引,減少誤會。
整體而言,筆者完全理解並支持政府推行安全帶法例的原意,因為市民安全必須放在首位。是次政府主動修正條文、暫緩實施,並承諾未來會加強教育與公眾參與,正好展示了政府願意從善如流、與民同行的施政風格。
筆者相信,當市民明白政策背後的原意,並在有足夠資訊及支援下,自然會更願意配合。只要政府繼續以開放、謙和的態度落實政策,未來無論是安全帶法例還是其他民生措施,都能更順利推展,真正做到保障市民、造福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