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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裁定罪成 香港法治的里程碑

2025年12月15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裁決,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煽動罪全部成立。這宗審訊歷時156天,不僅是《香港國安法》頒布以來首宗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而被告拒不認罪的案件,更是對香港司法制度、法治精神及維護國家安全決心的一次全面檢驗。

裁決彰顯了《香港國安法》在司法實踐中的嚴謹性與可適用性。控方並非僅依靠口供,而是透過文件、通訊紀錄、媒體文章以及被告公開言論,建立完整而一致的證據鏈。判詞指出,被告供詞前後矛盾、可信性不足,法庭必須依靠文件證據以證明其證供。這種以證據為核心的審訊方式,正是司法獨立的具體體現,排除外部政治干擾,依據法律與事實作出判斷。

案件亦釐清「勾結外國勢力」的法律邊界。控方指出,毋須證明串謀協議的具體時間、地點與完整內容,只要確認各方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依循協議作出公開行為,即可構成罪行。法庭信納黎智英為涉案3罪的幕後主腦,同時信納控方已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所有控罪成立,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這為防範跨境政治操作、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標準,亦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審理奠定重要法理基礎。

審訊過程中,香港司法機構面對來自外部勢力的長期施壓與抹黑。外國政客多次公開威脅制裁審理案件的法官,反中亂港勢力炒作所謂「宗教牌」、「人權牌」,企圖影響審訊進程。然而,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始終秉持專業操守,依法審理,最終作出公正裁決。這種堅守正是香港司法制度的核心價值所在,正好向國際社會展示香港司法的專業性與獨立性。

而黎智英案亦並非單一事件,而是2019年「黑暴」及其背後外部勢力操控的延續。判詞揭示,黎智英早在2019年便赴美會見高層官員,他不僅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高官接觸,還透過助手Mark Simon建立廣泛人脈,安排與外國官員會面,推動制裁香港及中國。其後,他透過《蘋果日報》持續發表煽動性文章,鼓吹抗爭、逆權、制裁,並在國際舞台上積極游說外國勢力。這些行為已遠遠超越新聞自由的範疇。新聞自由並非無限制的權利,更不能被濫用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黎智英以媒體平台作為政治操作的手段,操控編採方向,要求報章立場與其政治意圖一致,這種「鳥籠自主」的新聞模式,本質上是對新聞專業的背叛。

外部勢力在案件審訊期間,頻繁炒作「未審先囚」、「單獨囚禁」、「健康惡化」等議題。然而,事實已一再證明這些指控毫無根據。黎智英早於2022年因欺詐罪入獄,其刑期尚未屆滿;單獨囚禁是依其本人意願;健康狀況亦經懲教署妥善照料。庭上他行動自如,不需攙扶,並向旁聽席親友點頭揮手,整體狀態正常,與外媒所謂「身體虛弱」的說法完全不符。這些事實足以駁斥失實報道。司法制度的公信力並非由外部勢力的評論決定,而是由案件本身的程序公正與證據充分所建立。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指出,案件審訊歷時156天,其中55天涉及第一被告。警方在此期間共處理超過2220項證據,並重點審閱14批核心材料,足見案件的複雜性與審理的嚴謹。他強調,司法機構每次審訊均安排超過400個座位,供公眾人士及中外媒體旁聽,確保整個過程公開透明。這些安排顯示,裁決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基於大量客觀證據和嚴格程序所作出的結果。李桂華提醒社會,黎智英在黑暴事件中曾煽動學生和青年參與,令他們誤入歧途,令父母深感痛心。筆者認為黎智英亦為人父,理應反思自身行為所帶來的後果,他的所作所為不僅危害國家安全,更對香港家庭和年輕一代造成深遠傷害。

自2019年動盪以來,香港社會逐步由亂轉治,在法治保障下邁向穩定與發展。黎智英案的裁決不僅是對個別被告的定罪,更是對整個社會的一次警醒:國家安全絕不可挑戰,法治精神必須堅守。這宗裁決堪稱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里程碑,彰顯正義雖遲但終至,法治堅不可摧。亦充分證明香港司法制度公正嚴謹,法院依法裁決,維護公平正義,守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寧。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