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自治從來不是違法亂紀的護身符,更不應淪為「軟對抗」的溫床。嶺南大學學生會近年的表現,卻正正暴露了這種歪風的蔓延。從賴卓賢到陳佩妍的內閣轉換,人換了,但問題依舊——他們打著「自由自治」的旗號,實則將學生會變成煽動機器,將校園變成對抗舞台。
最令人髮指的,莫過於賴卓賢等人涉嫌挪用公款的醜聞。警方早前拘捕嶺大學生會4名骨幹成員,包括時任外務副會長賴卓賢等,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據披露,兩名前幹事聯署簽發4張支票,涉款約130萬港元,當中90萬元竟流入兩名聲稱現任幹事的個人戶口。這些資金被用於償還個人信用卡賬單——涵蓋飲食、出行、購物、娛樂、旅行機票食宿,清還私人貸款,甚至轉入個人投資戶口。另有40萬元轉入另一學生組織戶口。報道更揭露涉事人疑以公款旅遊、炒股、夜店消費。
再者,130萬元這不是小數目。這是同學們繳交的會費,是對學生會的信任。將公款當作私人提款機,這不是程序疏忽,而是價值觀的徹底崩壞。如此行徑,與貪腐何異?
賴卓賢的問題還不止於此。他參選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時,透過Instagram、海報及媒體訪問自我宣傳,被選舉主任以「非官方途徑自我宣傳」為由取消資格。他不服入稟司法覆核,結果高等法院裁定敗訴並須付訟費。法官明確指出,校方限制僅能用官方渠道宣傳,是為避免資源不均造成不公平,目的合理、程序正當。判詞一錘定音:校方維護程序公正理所當然,所謂「被打壓」不過是違規者的自我美化。
現任學生會代表會主席陳佩妍領導下的第58屆學生會,同樣問題多多。今年迎新營突然取消後,新生持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刊物《迎新紙南》進入校園時被保安沒收。「嶺大編委」隨即大做文章,指控校方要求多個學生組織撤下刊登的廣告或刪除某些字眼,更將電子版「緊急下架」,刻意營造受壓迫的假象。然而,嶺大早於7月發表聲明,指「嶺大編委」屬外部組織,未獲授權在大學進行任何活動,澄清「嶺大編委」任何行為或言論不代表大學觀點立場。這樣看來,「嶺大編委」是在自編自導自演,妖言惑眾。
另一場鬧劇是關於「嶺大編委」簡稱之爭。校方要求「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停用「嶺大編委」簡稱,理由再清楚不過:避免被誤認為校方官方部門,要求在標識中加入「學生會」字眼以資識別。這是全球高校的常規做法,是基本的行政管理。編委會卻大肆炒作,在社交媒體渲染「被控制」的情緒,甚至把招莊攤位申請被拒等瑣事混為一談,刻意放大受害者角色。
清晰區分「大學」與「學生會」的行政與法律責任,維護機構識別的準確性,這是常識,更是責任。將正常管理抹黑為「高壓」,將合理要求扭曲為「打壓」,這種政治化操作的伎倆,實在令人生厭。
學生會的本分是什麼?是為同學解決實際困難,為校園生活增添價值,而不是搞對抗、濫用資源、挑戰校方管理。賴卓賢、陳佩妍之流若真有志將來貢獻社會,就必須從現在開始改弦更張:坦誠交代會費去向,承擔責任並補救過錯;尊重校規與法律,停止將正常管理事宜政治化;把精力放回服務同學與改善校園。
大學四年,是人生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如果在這個階段就學會了挪用公款、違規操作、無理取鬧,將來踏入社會又如何立足?又有誰願意聘用一位毫無誠信的人擔任要職?這於捉隻老鼠落米缸又何分別?只有重建誠信、守法與專業精神,才能為自己的前途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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