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1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郭鳳儀父親郭賢生罪成,控罪指其於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企圖處理屬於「指明潛逃者」郭鳳儀的保險資金。涉案的保險單包括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可用以提取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這是首宗涉及被通緝的海外港人家屬被控並裁定「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成的案件。此案具極標誌性的意義,即斬斷反中亂港者資金的法律措施已正式落地兼確切執行;鐵一般的事實,是此舉對潛逃者及其聯繫網絡均形成了強而有力的震懾效果,反中亂港者再也休想只要成功逃離香港,便再也不用為昔日的違法行為付上刑責,兼可以繼續倚賴自己在香港的資金,在海外逍遙自在地過着風流快活的日子,甚至在異地延續各式各樣的反華舉措!
郭賢生是一位68歲的商人,他必然清楚女兒郭鳳儀早已被香港警方國安處公開通緝,並被列為「指明潛逃者」。然而,他仍然選擇處理女兒的保單資金,最終因違法而被裁定罪成。當然,其如此遭遇決非單純的「無辜受累」,而是明知故犯、咎由自取的結果。郭父的行為,反映出他在親情與法律之間作出了錯誤抉擇,最終付出沉重代價。女兒作為「漢奸」在海外高調「反中亂港」,父親卻在香港承受後果,這種親情悲劇,正好提醒社會,任何人若心存僥倖,試圖協助潛逃者處理資產,最終只會連累自己,甚至拖垮整個家庭。
郭父的罪成,必須追溯源頭——郭鳳儀的種種行徑。正是她在海外的反中亂港活動,令她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並直接導致父親陷入困境。父親的咎由自取,正好映照女兒的卑劣行徑,兩者相互呼應,成為最鮮明的警示。
郭鳳儀早在2019年黑暴期間,便積極勾結境外反華勢力,肆意策動反中亂港活動。她先後成立「Hong Kong Student Advocacy Group at NYU」等組織,並加入總部設於美國華盛頓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出任執行總監。2021年至2022年間,她以HKDC核心成員身份出席海外會議,公然游說外國政客及官員,鼓動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2023年7月,她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香港國安處公開通緝,並懸紅100萬元。
然而,她並未收斂,反而繼續在美國推展反中亂港圖謀,包括游說美國國會通過《香港經貿辦認證法案》,要求華府撤銷香港駐美經貿辦的特權,企圖損害香港經貿地位。她甚至公開呼籲美國政府禁止香港特首李家超出席APEC會議,挑戰國家尊嚴。這些行徑,充分顯示她的反華本質與惡劣用心。
值得注意的是,郭鳳儀早在2022年便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但至今杳無音訊。這事實拆穿了她的真實處境,她從來不是被真心接納的美國「盟友」或「自己人」,而只是外部勢力手中的政治工具,用來攻擊中國、抹黑香港。當她仍有利用價值時,美國會將她推到前台;一旦價值耗盡,她便會被冷漠拋棄,既得不到國籍,也得不到任何保障。美國的態度充分說明,這些所謂「潛逃者」不過是棋盤上的棋子,命運掌握在他人手中。郭鳳儀自以為能依靠外部勢力獲得庇護,結果卻只是一場幻象。她的結局,注定是孤立無援,成為一枚被棄之不顧的「棄卒」。
這宗案件彰顯警方「雖遠必誅、違法必究」的決心。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國安處已先後公開通緝郭鳳儀等多名國安逃犯,保安局更刊憲將其中部分人列為「指明潛逃者」,並施行一系列措施,有效切斷潛逃者的資金來源,震懾其聯繫網絡。案件向社會傳遞明確信息:任何人企圖挑戰國家安全,必定受到法律制裁。潛逃者的親友若心存僥倖,試圖協助處理資產,最終只會連累自己。這不僅是法律的嚴肅性,更是社會的警示作用。奉勸所有潛逃者的親友切勿以身試法,避免因情感或錯誤判斷而付出沉重代價。
筆者奉勸所有潛逃者,不要再被外部勢力利用,應及早回港自首,回頭是岸,避免連累親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社會的共同責任,任何挑戰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定遭到法律嚴懲。只有真正認清現實,才能避免重蹈郭鳳儀的覆轍。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