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極具爭議的短片,兩名男女行山客於元朗八鄉河背水塘遊覽期間,疑於水壩排洪時段,罔顧生命安全,擅自跨越防護欄杆並順梯而下,極近距離在急流旁拍照「打卡」。影片流出後隨即引來網民一面倒撻伐,斥責兩人行為極度危險且極不負責任。水務署今日(8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極度關注事件,已展開嚴肅調查,若掌握足夠證據,將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依法提出檢控。
未經許可闖水務設施 違者最高可判監兩年
水務署嚴正指出,郊遊人士擅自進入河背水塘溢流設施的行為極不可取。未經許可進入或干擾水務設施,隨時觸犯《水務設施條例》:
防止水源污染(第102章第30條): 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在其中浸洗或拋擲物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 5 萬元及監禁 2 年;若屬於持續罪行,每日更可被額外罰款港幣 1,000 元。
損壞水務設施(第102章第31條): 任何人損壞或毀壞水務設施的任何部分,同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 2.5 萬元。
排水期間水流劇增 署方擬引智能監控阻截非法入侵
水務署解釋,當水塘存水量接近設計上限時,溢流設施會啟動排走多餘水項目,以確保水壩與結構安全。溢流設施運作期間,附近及下游區域的水流會瞬間變得極為湍急,未經授權闖入極易引發溺水等嚴重意外。
署方強調,現時已於各集水區及水塘周圍立有顯眼警告牌,呼籲市民切勿切身處地嘗試危險行為。針對今次事件,水務署將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1. 加強巡查執法: 增派人員於熱點水務設施巡邏,嚴格執行法律。
2. 研究智能監控: 正考慮引進智能監控系統,透過科技手段提升設施的保安水平,及早識別並阻截違規行為。
水務署再次提醒市民,郊遊時應時刻注意個人安全,切勿為了拍攝一張照片而以身試法、置生命安全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