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舉行第11場聽證會,焦點之一圍繞外界提出的使用直升機投擲「水彈」協助滅火的建議。消防處大埔消防局局長張樂恒在作供時明確表示,這一方案「絕對不會」有幫助,且可能帶來更大風險。事實上,類似的質疑早在宏福苑大火發生後不久便已在網絡空間出現,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也曾逐一作出澄清。航空滅火技術在山林火場中屢建奇功,然而將其直接平移至城市高層建築火災,為何不僅難奏奇效,反而可能成為「火上澆油」的風險源?
一、「鼓風機」效應:直升機氣流如何助長火勢
直升機在高層建築火災中面臨的最大技術瓶頸,並非投水量的多寡,而是其旋翼產生的強大氣流與火場熱力學環境之間的致命衝突。當直升機試圖靠近燃燒中的高樓,其巨大的主旋翼會產生強烈的下洗氣流。這股垂直向下的風力在山林火場中尚可通過「吹散燃料」產生一定抑制效果,但在高聳的建築物面前,其物理效應截然相反——它像一個巨型鼓風機,將大量新鮮空氣捲入火場,使火勢瞬間加劇。
張樂恒在聽證會上對此作了具體闡釋:直升機到場後會產生氣壓,引致不確定因素,氣流的方向和強度難以預測,火勢可能被吹向其他區域,甚至蔓延至相鄰的樓宇。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早前的解釋更加直白:直升機駛近樓宇時會令火勢燒得更猛、蔓延得更快。
二、投水的精準度難題:為何「水彈」只能澆到外牆
即便忽略氣流的負面影響,直升機投擲「水彈」在高層建築滅火中的實際滅火效果也極為有限。張樂恒在聽證會上明確指出,此次宏福苑大火不僅涉及外牆起火,多個單位內部亦被燒著,水彈無法直接撲滅單位內的火勢。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此前也已解釋,水彈投下後,水只會散落在大廈外牆,無法滲入著火單位,對實際滅火「沒有直接幫助」。
山林滅火是「面覆蓋」,只要水灑在火線上即可起到降溫、抑制的作用。但高層建築滅火需要的卻是「點打擊」——水必須精準潑進窗戶或具體的著火點。在濃煙滾滾、能見度極低、氣流紊亂的高空環境下,飛行員要操控數噸重的水桶在幾十層高樓的外立面完成「穿針引線」式的精確投擲,其難度可想而知。此外,宏福苑當時正在進行的樓宇維修工程使得外部覆蓋著密集的竹棚和圍網,水彈一旦偏離目標,不僅浪費水源,還可能撞擊樓體、避雷針或腳手架,引發結構損壞甚至墜物傷人。
三、操作空間限制:市區高層環境與直升機的天然衝突
城市中心區的高層建築群對直升機操作構成了天然的物理限制。市區街道寬度有限,遠小於直升機安全操縱所需的有效空間;加上大量上升的火災熱氣流及燃燒產生的煙霧,令直升機根本無法接近起火建築物。在這樣的環境中強行出動直升機,不僅救火效果存疑,機組人員的安全也面臨極大威脅。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在回應公眾質疑時還指出,與直升機相關的「高科技裝備」——如百米雲梯車和無人機——同樣面臨類似的局限:超高雲梯車需要至少10米寬的道路才能完全伸展支撐腳架,而宏福苑現場的緊急通道僅約6米寬;無人機滅火技術仍處於試驗階段,其可承載的水量及喉管直徑遠小於傳統消防設備,面對多單位同時起火的情況效果極為有限。
四、煙囪效應與風勢:高層火災的天然加速器
在討論直升機氣流風險之前,必須先理解高層建築火災本身為何蔓延得如此迅速。宏福苑大火之所以在短時間內由低層竄升至頂樓,背後涉及兩個關鍵物理現象:「煙囪效應」與「火乘風勢」。
所謂煙囪效應,是指建築物內部的垂直通道——如樓梯間、電梯槽、管線井——在火災時成為熱空氣和煙霧的快速上升通道。火場溫度可達數百至上千攝氏度,熱空氣密度降低,急劇上升,形成強大的抽吸力,將底層的火焰和濃煙沿著這些通道「抽」上高層。一旦外牆窗戶或幕牆破損,新鮮空氣從低層湧入,進一步加劇燃燒。這正是宏福苑大廈火勢能在短時間內由數樓蔓延至數十樓的主要原因。
與此同時,風勢對火災的影響更為直接。火災發生當晚,香港正值季候風活躍時期,現場風力不低。強風不僅為燃燒提供源源不絕的氧氣,更會將火焰「壓向」建築物表面,加熱外牆的鋁板、隔熱層及竹棚等可燃物料。一旦外牆材料被點燃,火焰便會像「爬山虎」一樣沿著樓層迅速攀升。此時若再出動直升機投水,其旋翼產生的額外氣流將與原有的自然風疊加,形成不可預測的紊流,使火勢完全失控。換言之,高層火災本身就是一個「自帶鼓風機」的系統,任何外部強加的氣流——包括直升機下洗氣流——都只會讓這個系統運作得更加猛烈。
五、血的國際教訓:外國拒用空投的鐵證
直升機不適用於城市高層大火,絕非香港消防處的閉門造車,而是國際消防界以無數血淚換來的救援鐵律。2017年,英國倫敦發生震驚全球的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大火,慘劇最終奪去72條人命。當時,英國社會同樣爆發了「為何不派直升機投水彈」的強烈質疑。倫敦消防局及多名航空救援專家隨後嚴正公開闢謠,指出若當晚真的派遣直升機飛近大廈,其強大的下洗氣流會將外牆劇烈燃燒的包層碎片吹至周邊社區,更會將致命毒煙強行壓入樓層,令大廈內部未及逃生的災民瞬間窒息死亡。專家的結論非常明確:直升機只會令死傷人數直線倍增。
2020年,韓國蔚山一棟33層商住大廈發生沖天大火。韓國當局曾一度出動直升機嘗試從高空灑水,結果弄巧反拙。直升機刮起的強勁旋風不但未能將水柱準確射入單位,反而將大廈外牆剝落的帶火碎片及火星瘋狂吹散至數百米外的周邊區域,導致火勢隨氣流不規則地竄升與擴散,嚴重干擾了地面消防員的灌救部署,最終不得不放棄高空投水方案。
六、本地救援鐵律:飛行服務隊的保命底線
回到香港本地的救援守則,政府飛行服務隊(GFS)與消防處有著極為嚴謹的聯合行動指引。翻查香港過往的重大高樓火警紀錄,飛行服務隊出動直升機,極其量只會進行「天台吊運救援」,絕對嚴禁在市區高樓投擲水彈。
即使是進行天台救人,機師亦必須面臨極大的風險,並需極為謹慎地控制懸停高度。因為一旦飛得過低,直升機的下壓氣流會將頂樓的濃煙重新壓回大廈的逃生樓梯。這變相是將災民最後的逃生通道變成毒氣室。因此,任何關於空投救火的決策,都必須讓位予冷酷嚴謹的物理計算,而非盲從坊間的情緒化訴求。
火災救援是一項高度依賴科學評估和專業判斷的複雜系統工程,外界憑直覺提出的「高科技方案」往往忽略了對特定火場環境的深入考量。直升機投擲「水彈」在山林火災中堪稱利器,但在城市高層建築火災中卻可能因氣流助燃、精準度不足和操作空間受限而成為風險源。這並非否定航空滅火技術的價值,而是強調其應用必須基於嚴謹的風險評估和場景匹配。科學評估、因地制宜——這才是從宏福苑悲劇中應汲取的重要一課。
香港大學房屋管理碩士 (MIH)
獲委任為:
第一屆消防處應急先鋒名譽會長會 (九龍城區) 之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消防處《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 636 章設立的諮詢委員會之委任委員
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上訴委員團成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九龍城區防火委員會委員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