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推動價值觀教育與法治教育時,我們常向學生強調「守法」、「誠信」與「公平競爭」的核心價值。正如考場上絕不容許作弊,倘若容許弄虛作假者得利,最終受害只會是奉公守法的學生。社會正是學生最大的課堂,特區政府近日針對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雷厲風行推出全面改革方案,重拳打擊樓宇大維修「圍標」亂象,正是一堂彰顯法治精神與良政善治的社會公民課。
所謂「圍標」,是指原本應在市場上公平競爭的承建商或工程顧問,在投標過程中暗中串通,透過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預先內定中標者等不法手段,人為操控標價並製造競爭假象。這種害群之馬將關乎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樓宇維修當作「肥豬肉」肆意宰割,不僅令小業主蒙受巨額金錢損失,更衍生偷工減料與施工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面對積弊已久的市場亂象,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電台節目上,清晰提出三項重點工作:第一是「趕走壞人」,徹底將不法分子驅逐出樓宇維修市場,扭轉劣幣驅逐良幣的歪風,讓正當且具誠信的專業人士願意重新投入市場;第二是「協助業主作出知情真誠的選擇」,透過制度支援讓小業主掌握充分資訊,揀選合適可靠的承建商;第三是「確保施工專業性及安全」,嚴格把關工程落實過程,確保合法合規、安全至上。
為落實上述目標,政府果斷採取「刑事及民事雙軌執法模式」,由廉政公署、警務處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緊密聯手,並從修訂法例入手築牢制度防線。首先,當局計劃修訂《競爭條例》,正式將樓宇大型維修工程的圍標、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行為刑事化,涵蓋前期準備工作及顧問服務,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及罰款1,000萬元(或違法商業得益三倍、或違法期間每年本地營業額五成);同時優化民事責任制度,即使個別案件證據未達刑事檢控標準,涉案人仍須承擔高額民事罰款及取消董事資格等法律責任,賦予競委會更大強制調查權。此外,當局亦同步修訂《建築物條例》等相關法例,將大型樓宇維修獨立列為新工程類別以加強法定規管,從源頭確保施工專業與安全。
更關鍵的是,政府建議將圍標刑事罪行同時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的指定罪行,並適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此舉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法定權力,包括依法傳召涉案人士問話、強制要求提交資料、凍結涉案資產及由法庭沒收犯罪得益,讓廉署與警方能針對高度隱蔽的集團式犯罪精準蒐證、連根拔起。
正如林定國司長所言,今次修訂相關法例及一系列配套措施,是對樓宇大維修整個生態的「革命性改變」。身為教育工作者及教聯會理事,筆者深切體會到,良好的社會風氣與法治制度是培育下一代的最佳土壤。特區政府勇於擔當、除惡盡職,以嚴明法紀向社會證明「守法誠信者受保障、違法貪婪者必受懲」,不但切實保障市民安居樂業,更為莘莘學子樹立了維護公義與法治的鮮明榜樣。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