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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律師相繼認罪 案件證據確鑿無可辯駁】

筆者:路見筆評

2026年1月28日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日前開審,此案不僅是對一個長期危害香港、禍亂社會組織的嚴正法律追究,更是香港國安法有效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里程碑。案中四名被告,包括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於香港境內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開審初期,最矚目莫過於律師何俊仁選擇認罪,對於同案仍心存僥倖、拒不認罪的被告,尤其是同屬法律界的鄒幸彤,無疑是一記警鐘。

控方在庭上指出,支聯會自成立以來,一直以推翻中國現行領導體制為主張,大肆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依然變本加厲。何俊仁作為組織骨幹,與其他被告合謀煽動違反國家憲法和政治制度,妄圖顛覆政權。

何俊仁身為資深執業律師,對法律條文、審訊程序及證據規格均有深厚認識。如此深諳法律的專業人士,選擇在開審初期認罪,實屬審慎考慮之後的理智決定。這向社會發出明確訊息:在《香港國安法》威嚴下,鐵證如山,狡辯無用,繼續抗辯只會自取滅亡。何俊仁深知罪證確鑿,認罪求情方可爭取從輕發落,這正是知法守法者面對事實時應有的態度。

何俊仁的認罪並非孤例。回顧「35+顛覆案」,同樣具備雄厚法律背景的戴耀廷、楊岳橋等人,最終都選擇認罪,足證國安法實施以來,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戴耀廷作為前港大副教授;楊岳橋為執業大律師,兩人在反中亂港陣營中地位舉足輕重。面對國安法鐵証,他們都不得不低頭認罪,說明國安法定罪門檻嚴謹,證據確鑿,任何狡辯皆是徒勞。

這些法律界人士的選擇,充分證明國安法在港落地生根,彰顯法律尊嚴。他們清楚認識到,觸犯國安法罪行,證據確鑿之下絕無翻身之路,只有主動認罪承擔法律責任,方是唯一出路,亦是對過往錯誤的徹底否定。

與此同時,同案被告、亦為大律師的鄒幸彤仍選擇不認罪。當然,這是鄒幸彤的權利,案件仍在審理中,在法院未有裁決之前,任何被告都應被視為無罪。不過,何俊仁的認罪,確實帶來值得社會深思的訊號:連一位深諳法律的人士也選擇認罪,反映控方證據有其分量。社會有理由關注,是否有人試圖將法庭作為政治表演的舞台,或以政治口號掩飾違法行為,這些做法終究難逃法律的制裁。

筆者認為,何俊仁的認罪已為案件定下基調,進一步鞏固了控方證據的說服力。任何人妄想透過拖延、抗辯來逃避法律責任,最終都只會徒勞無功。前車可鑑,與其執迷不悟,不如懸崖勒馬,主動承擔責任,這才是法律人應有的風範,也是對自己最負責任的選擇。



(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