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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大學生會成「提款機」?

學生會資金監管敲響警鐘

2025年6月5日

嶺南大學學生會近日爆發嚴重財政醜聞,四名現任及前任幹事(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涉嫌串謀盜竊,非法挪用公款高達130萬元,被警方以「盜竊」及「串謀盜竊」罪名拘捕。事件不僅揭示學生會財務管理機制存在重大漏洞,更反映個別學生領袖道德操守淪喪。作為代表學生利益的組織,學生會理應妥善管理會費,保障會員利益,惟個別幹事竟將公款當作私人金庫,揮霍無度,行徑令人側目,亦嚴重損害學生群體的信任。

網上有消息指,涉案幹事曾動用幾萬元公款於淘寶大肆購買漢服,其開支用途存疑,令人質疑是否用於滿足個人特殊癖好。更令人詬病的是,有關人士平日高舉「本土」旗號,卻積極惠顧內地電商,行為前後矛盾,難免予人雙重標準之感。事實上,該筆款項本可用於資助學術活動、改善設施或協助有需要學生,卻淪為個人消遣之用,明顯違背學生會宗旨,亦對全體學生不公。

警方調查亦發現,涉案幹事將約十萬元公款用於旅行、餐飲、娛樂及股票投資,部分更流入私人投資戶口。學生會會費本應用於提升校園福祉,如此肆意揮霍,形同監守自盜,反映部分所謂「學生領袖」貪婪本性,值得大學及社會深思。

管理混亂 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更令人關注的是,嶺大學生會前幹事仍可簽發支票動用巨款。這種管理模式既落伍亦極易滋生舞弊,究竟是制度設計失當,還是有人刻意縱容?作為自治組織,學生會理應設立嚴謹財務監管,包括定期公開帳目、設立審計機制及多重簽核程序。今次醜聞顯示,現行制度形同虛設,容許前任幹事掌握財權,極易造成利益輸送。校方及有關部門必須徹查事件,堵塞漏洞,防止同類事件重演。

理大經驗值得借鏡 規範學生會資金運用

據悉,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在處理解散時,曾提出將所有資金歸還大學管理,以確保資金妥善運用,此舉值得全港大學參考。嶺大今次事件反映出,現時各大學學生會資金管理機制參差不齊,極須檢討。大學可考慮設立由校方及學生代表組成的獨立委員會,負責監管學生會財務,定期向會員公開帳目,並接受外部審計。政府亦應考慮制訂指引,要求大學加強監管,確保學生會資金專款專用,堵塞濫權漏洞,重建學生及公眾對自治組織的信心。

痛定思痛 重建誠信與公信力

嶺大學生會醜聞不僅是對學生信任的嚴重背叛,更令大學自治精神蒙污。當前最重要的是,校方應主動調查、追究責任,並檢討現行監管制度,確保資金運用公開透明。學生會則需痛定思痛,重建誠信,以服務同學為本,方可重獲信任。社會各界亦應加強監督,確保學生自治組織回歸本源,真正惠及廣大學生,捍衛高等教育的公信力與尊嚴。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