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網站

【國安法下守護新聞專業 堅決反對FCC惡意炒作】

2026年8月15日

筆者作為一名多年在香港工作的新聞工作者,可說是見證過這座城市的風浪,亦深知新聞專業的價值在於客觀、公正與事實。然而,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近日發表的失實聲明,聲稱香港記者協會及其成員遭受所謂「網絡和人身騷擾」,並藉此對香港的輿論環境進行無理指責。這種完全脱離事實、憑空捏造的政治炒作,不僅令人感到極度遺憾,更引發了業界同仁的強烈不滿與嚴厲譴責。

新聞工作者的天職是報道真相,而不是製造假新聞,更不是充當政治操弄的工具。FCC在未有提供任何實質證據的情況下,單憑片面之詞便大肆發帖炒作,企圖將個別事件無限擴大,進而將污名扣在香港的法治與輿論環境之上。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了新聞專業的基本操守。正如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所言,FCC與記協狼狽為奸,為其撐腰打氣,本質上就是一場轉移視線、干擾特區法治的政治雙簧,徹底暴露了其偏頗與不公。

事實上,FCC過往在抹黑香港新聞自由方面的劣行早已屢見不鮮。多年以來,該會常常以「新聞自由的捍衛者」自居,但每逢涉及香港事務,其發表的報告與聲明卻總是帶著深厚的情緒色彩與政治偏見。回顧修例風波期間,外部勢力與本地激進分子將街道變成戰場,部分人穿上記者背心、戴上記者證,公然在現場阻礙警方執法、為暴徒掩護。當時的記協濫發證件、縱容非專業行為,而FCC對此等破壞新聞專業的行徑完全視若無睹,反而一再發文攻擊香港警方的正當執法。

不僅如此,每逢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頒佈或執行相關法律時,FCC總會第一時間跳出來,發表煽動性言論,將正常的法律監管與執法行動污名化為「打壓新聞自由」。從香港國安法落實,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FCC的年報與聲明無一例外地充斥著對香港法治環境的歪曲與抹黑。這種長期以來「預設立場、先判後審」的手法,早已讓其失去了一個新聞機構應有的中立與客觀,淪為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政治工具。

香港的新聞自由真的如FCC所言般不堪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事實勝於雄辯,香港的新聞自由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保障下,絕對得到了充分且客觀的保障。

在香港,新聞自由並非空中樓閣,而是有著堅實的法律基石。《基本法》第27條明確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香港國安法以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立法時,亦嚴格遵循了國際標準,明確保障市民包括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在內的各項基本權利。法律劃出的紅線極為清晰: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新聞自由絕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法律所針對的,從來不是正當的新聞採訪與監察權力,而是那些假借新聞之名、實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或違法犯罪的行為。

今天,走在香港的街頭,讀者依然可以自由購買到觀點各異的報章雜誌,打開網絡,各類本地及國際媒體的報道依然百花齊放,對特區政府施政的建設性批評與討論每天都在發生。外國媒體在香港的採訪活動同樣如常進行,只要遵守香港法律,任何傳媒機構和記者在香港的合法採訪權利都受到嚴格保護。這種多元、開放、活躍的傳媒生態,正是香港新聞自由固若金湯的最好例證。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新聞自由得以健康發展的前提。新聞自由固然重要,但絕不能成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更不能成為任何組織或個人充當外部勢力亂港工具的保護傘。如果一個團體背離了新聞工會的本質,轉而從事政治操弄甚至非法行為,執法部門依法追究是捍衛法治的必然之舉,亦是維護整體新聞界公信力的必要行動。

身為新聞工作者,我們珍惜並且捍衛這份來之不易的採訪權力與輿論空間,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不能容忍有人以「新聞自由」之名,行破壞法治、損害香港繁榮穩定之實。FCC與記協的政治炒作無法掩蓋事實真相,只會讓廣大香港市民與專業傳媒人更加看清其真實面目。

最後,筆者在此敦促FCC恪守新聞專業標準,尊重香港的法律與法治,立即停止散佈失實言論及進行任何政治操作。傳媒的責任是報道事實,而不是編造敘事;香港的新聞自由不需要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來「定義」,更不需要毫無根據的「指手畫腳」。廣大市民與同仁亦應擦亮雙眼,明辨是非,共同守護香港真誠、客觀、專業的新聞環境。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