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11月24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國安條例》),計劃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運作或繼續運作,並向這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讓他們可在命令發出前有七天時間作出申述。今日(11月25日),鄧炳強局長接受傳媒訪問時進一步講述相關事宜,並重申有關立場。
局長在訪問強調,是考慮過相關證據才作出決定,亦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須行動。而且,「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成立目的是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這些組織推行所謂「自主」、即是「港獨」,並制定所謂香港「憲法」,這些行為實質上是破壞國家憲法的根本制度,亦對香港和國家的政權機關構成威脅。
他補充,根據《國安條例》,一旦正式宣布該兩組織列為受禁組織,任何人以成員身份行事、意圖煽動他人加入、參與相關活動或提供援助等行為,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事實上,「香港議會」的19名已逃離香港的成員早已被列為指明潛逃者並被通緝,而該組織在港餘下的一名成員早前因涉及煽動意圖被捕,並已被判刑12個月;「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4名成員亦已於較早前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等候法庭進一步程序。
針對這些亂港組織,我們應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因為這些組織公然挑戰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妄圖分裂國家,破壞社會安定,他們的存在不僅威脅到國家主權,還嚴重損害香港的長期繁榮發展。
除此之外,針對破壞選舉的行為亦應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局長於訪問中亦提到,有人死心不惜,以破壞行為意圖干擾即將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他透露,警方目前已接獲35宗針對選舉的案件,並拘捕了29名涉案人士。局長重申,任何違反選舉舞弊條例的行為將受到嚴正執法,確保選舉的公平與公正。而從多宗事例可見,警方積極進行調查,更利用科技,例如「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迅速鎖定疑犯身份並將其拘捕,展現了政府及警方維護選舉公正性的決心。
而且,選舉是2021年國務院頒布的新選舉制度下,「一國兩制」框架內香港民主發展精神的重要體現。局長指出,完善選舉制度的目的是達致良政善治,推進香港的長遠發展。透過公平、公正的選舉,香港將能夠更有效地實現繁榮穩定。臨近12月7日的立法會選舉,局長亦呼籲市民踴躍投票,行使個人權利與義務,巿民亦可透過投票選出合適的代表,為香港的未來建設出一分力,共同推動香港的持續發展。
維護國家安全與推進民主發展是相輔相成的,只要在穩定的社會環境下,香港便可繼續邁向長遠的繁榮穩定。希望市民大眾攜手努力,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的長治久安,為未來創造更美好的發展局面。12月7日,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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