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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 | 限期前交回收購建議信件】

2026年8月25日

房屋局今日(25日)發出提醒,大埔宏福苑A至H座的業主如欲接受政府提出的收購建議,必須於8月31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將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交回房屋局。

業主可使用隨附的回郵信封,以郵寄、專人送遞或速遞方式,將信件送達位於何文田佛光街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部2座1樓房屋局(轉交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若選擇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業主須確保在8月31日截郵前投寄;業主亦可於截止時間前親自投進上址收集箱,或交予負責個案的「解說專隊」成員。

收購價較災前市價高約三成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在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一直採取「以情為先」原則。考量到居民痛失家園及面對重大困難,加上是次火災規模與影響為本港前所未有,故特別將收購價訂於比火災前市場成交價高出約三成,以協助業主重置居所。局方強調此為「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會構成先例,而現時收購數字反映絕大多數業主歡迎該方案。

發言人提醒,8月31日限期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歸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須自行承擔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終透過立法方式處理未出售單位的業權。

預留逾4400單位供「樓換樓」 9月攪珠選樓

針對已售出業權的業主,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共10個發展項目內、超過4,400個單位供選購或「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順序將按收回信件的日期分批排列,首兩批截止日期分別為6月30日及8月31日,同批次申請者將透過攪珠決定次序。計劃將於9月進行攪珠並展開選樓。

房屋局補充,已交信件但未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仍可按批次參與攪珠;已完成簽署者將直接獲邀選樓。若業權尚未完成轉讓,政府在選樓階段僅會為其預留新單位,待轉讓手續完成後方會簽訂新單位的買賣協議。

市民或業主如有查詢,可聯絡「解說專隊」、致電熱線 2129 8133,或瀏覽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