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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查最少六間獨媒及多名記者

涉隱瞞收入須補繳稅款】

2025年5月21日

據《Yahoo新聞》報道,自2023年11月起,香港稅務局已向至少六間獨立媒體機構及十多名新聞從業員展開稅務調查,涉及不同年份的收入,金額由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受查機構包括《獨立媒體》、《法庭線》及《ReNews》。多名機構負責人證實,已收到稅局通知,指其機構或個人申報收入少於應評稅金額,需補繳「短報」稅款或繳納罰款。

記協:小型媒體保存紀錄困難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就事件回應指,要求小型媒體或個人保存七年前的財務紀錄,對資源有限的獨立媒體而言確實有一定困難,並認為此舉增加了他們應付稅局審查的壓力。

稅務局:依法保障稅收

稅務局則回覆《Yahoo新聞》強調,查稅的目的是保障稅收,局方一向依法按既定程序進行,調查不會受行業或背景影響。稅務局補充,受查者如有異議,可依法提出反對,局方會按程序審視是否允許暫緩繳款。

法律規定清晰 查稅合情合理

根據《稅務條例》,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須備存足夠的收支記錄,並以英文或中文記錄其相關數據,以確保評稅利潤易於核實。上述記錄須保留最少7年。如未能提供足夠紀錄,且無合理辯解,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00。

分析:查稅是正常程序

有熟悉稅務的專家指出,稅局的做法屬正常程序,符合香港法治精神。無論受查者屬於何種行業,依法保存及提供財務紀錄是企業及個人的基本責任。專家強調,稅務局對相關稅款進行調查,既是保障政府庫房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有助於維持公平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