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10月28日在九龍及新界區採取執法行動,並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32至60歲,涉嫌違反「協助及教唆暴動」、「串謀煽惑暴動」、「煽惑暴動」、「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警方於行動中亦檢獲25萬元,懷疑與案有關。
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2019年「黑暴」期間為多區前線參與暴動的人士提供及製造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其中,一名34歲男子涉嫌多次於社交媒體發布具煽動性的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對香港特區政府產生憎恨,並作出不守法行為;另一名50歲女子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據悉她試圖協助其中一名涉案男子移除與案件相關的證據。
另外,亦有消息指被捕人士當中包括早前因涉嫌與「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爆炸案」有關而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吳子樂。
警方強調,任何人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屬嚴重的罪行,警方必定確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正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