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多名《蘋果日報》高層及相關人士,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進行判刑。法官判處黎智英入獄20年,為本案中刑期最重的被告;另外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則被判罰款合共300萬4,500元。
其餘八名被告分別被判處6年3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刑期。其中,《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被判囚6年9月,前副社長陳沛敏被判囚7年,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被判囚7年3月,前總編輯羅偉光及林文宗各被判囚10年。另外兩名被告陳梓華被判囚6年3月,李宇軒被判囚7年3月。
據悉,法官宣讀判詞期間,黎智英一直低頭,面色凝重。旁聽席上則有人士在聽畢黎智英的刑期後,按捺不住站立舉手歡呼,難掩興奮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