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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法庭檔案 2026.03.13

2026年3月13日

11:26 散庭,案件將於下周二上午10時繼續審訊

11:12 開庭,法官就辯方提出的「中段陳詞」作出裁決,裁定本案表面證據成立,被告須進行答辯

法庭認為控方未能提供充分理據,因此拒絕接納「基礎一」(即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可動搖,任何試圖結束其領導的行為均屬違憲及違法,不存在合法修憲的空間)作為法律依據。

然而,針對「基礎二」(即使憲法可被修改,證據顯示被告並非倡議合法修憲運動,而是煽動以違法及違憲手段推翻中共領導),法庭經詳細考慮後,認為有足夠表面證據顯示各被告並非倡議修憲,而是涉嫌煽動他人以不合法手段推翻及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基於此基礎,法庭裁定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