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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安置方案務實 情理法兼備 體現社會責任】

2026年2月21日

隨著政府今日正式公佈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的長遠安置方案,這宗備受全港關注的事件終於塵埃落定。政府明確指出,傾向收購受火災影響的七座大廈業權,並排除原址重建為住宅的可能性。面對此一決策,社會各界或許各有解讀。然而,請市民細閱方案細節,能深感當局今次是實事求是,從受災居民的切身利益出發,提出了一個既務實又具前瞻性的解決之道。

明碼實價 尊重災民意願
首先審視方案的核心內容,政府提出以「自願」為原則向業主收購業權: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實用面積收購價為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則為10,500元。若全數成功收購,涉及金額約68億港元。這不僅是明碼實價,更體現了政府解決問題的誠意。

此方案最值得稱道之處,在於其非強制性質,賦予災民充分的選擇權,限期至今年8月31日。眾所周知,災後安置最忌諱的就是議而不決,若然方案懸而未決,一拖經年,最終受苦的只會是那些無家可歸的住戶。政府設下明確期限,正是為了避免陷入曠日持久的談判泥沼。

歲月不饒人 唯快不破
從居住需求的角度分析,民意調查已一針見血地指出:八成業主認為「快」是首要考量,解決住屋問題可謂刻不容緩。相比之下,部分聲音雖基於情意結提倡「原址重建」,但在執行層面上卻是荊棘滿途。

原址重建涉及業權整合、清拆、重新規劃及興建,過程保守估計至少需時9至10年。試想十年光陰,足以讓滄海桑田。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受災家庭需面對長期租樓、借宿、轉校及通勤等消耗,甚至可能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現實的是,重建過程中極易因維修、拆售意向不一而導致業主間出現分歧,所謂眾口難調,若整棟大廈莫衷一是,無法達成共識,計劃隨時胎死腹中。與其陷入遙遙無期的等待,不如接受收購,即時鎖定結果,這才是對家庭未來負責任的做法。

多元選擇 有得揀先係老闆

政府提出的方案並非空中樓閣,而是提供了琳琅滿目且具體的出路。居民除了可選擇領取現金自行置業,亦可參與「樓換樓」或「特設銷售計劃」。該計劃涵蓋居屋、綠置居、房協項目等10個屋苑,共提供3,900個單位,數量是宏福苑受災戶數的三倍,足以讓居民各取所需。其中,九龍灣盛緻苑最快可於今年年底入伙,對於急需安居樂業的家庭而言,這無疑是雪中送炭,讓他們能儘快結束流離生活。

同舟共濟 望體諒「特事特辦」

誠然,坊間有部分聲音質疑,政府安排受災戶優先選購居屋或綠置居,似有捷足先登、「插隊」之嫌,對長期輪候或需抽籤的市民有欠公允。然而,今次火災乃突如其來的無妄之災,數百家庭一夜之間流離失所,其處境之艱難非筆墨所能形容。政府採取「特事特辦」的原則,旨在為絕境中的災民提供一條救命稻草,而非一般的福利分配,副司長亦強調次方案並非為往後開先例。在此關鍵時刻,香港社會更應展現海納百川的胸襟與將心比心的同理心。若我們能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體諒這群不幸鄰里的急切需要,方能彰顯獅子山下同舟共濟的可貴情操。

防患未然 安全至上
關於樓宇結構安全,房屋局局長的分析可謂語重心長。火災的高溫配合救火時的灑水冷卻,熱脹冷縮會導致混凝土產生微細裂痕,令樓宇結構千瘡百孔,增加石屎剝落風險;大廈內的水電及升降機系統亦早已支離破碎。即使建築物外表未必即時倒塌,但內裡可能已是外強中乾,要復修至符合現行法規要求的難度極高。

我們不能僅以個別單位的受損程度來管中窺豹,而必須高瞻遠矚,以整棟大廈的長遠結構安全及可持續性作全盤考量。居住乃長遠之計,若為了情懷而忽視潛在風險,無異於掩耳盜鈴,安全理應是最大前提,必須防患未然。

當機立斷 才能絕處逢生
總括而言,今次政府的方案具備「快、穩、多選擇」三大特點。收購價格高於參考價,加上充足的置業選項,顯示出政府大刀闊斧解決問題的決心。原址重建或許是一種美好的情意結,但在結構風險與巨大時間成本面前,很可能演變成一場令居民心力交瘁的拉鋸戰。

筆者堅定支持政府「收購業權、盡快安置」的方向。在災難面前,我們需要的不是猶豫不決,而是當機立斷。這是一條最務實、最能確切協助災民走出陰霾,覓得下個安樂窩的可行之路。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