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7日
【黎智英案下周一判刑 控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旗下三間《蘋果日報》公司,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案件連同八名已認罪的同案被告,將於下周一(9日)早上十時在法庭判刑,預計審理需時約一小時。
本案共十二名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以及前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黎智英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間《蘋果》公司則各被裁定一項串謀勾結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除黎智英外,其餘八名被告則承認一項串謀勾結罪。案件2023年12月開審,三位法官去年12月,裁定黎智英三項控罪罪成,上月聽取各被告求情。
根據《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刑罰分為兩級:罪行較輕者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屬重大罪行,則可判處十年以上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