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10月29日)公開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的調查報告,並宣布推進系統性改革及多層面追責。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根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第93B章),將個案轉介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作獨立紀律調查,限期三個月完成。委員會預計會見約100名政府人員,其中40至50人列為調查對象。
宏福苑五級火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殉職消防員,1,984個家庭受影響。獨立委員會由陸啟康法官任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任成員,經約十個月調查,於10月22日提交報告。報告指出,工程涉嫌以非阻燃棚網冒充阻燃物料,又使用非阻燃發泡膠等易燃物料,並擅自在走火樓梯開設生口,令火勢迅速蔓延。報告批評監管制度過度倚重業界自律,涉事專業人員及承建商涉嫌背棄責任,更有黑社會介入圍標。報告亦點名批評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督工程火警風險方面存在不足。
行政追責調查分兩方面:一是就四個部門相關人員的個人責任蒐證,研判有否失職或違反部門規定及《公務員守則》;二是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及《公務人員(紀律)規例》,就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提出建議。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表示,現階段未見有公務員涉及刑事罪行,若調查期間發現,定會轉介執法機構。當局指出,即使涉事人員即將退休或已退休,政府仍可扣減或不發放其退休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對個別部門的缺失感到失望,強調會秉公辦理,並指絕大部分公務員均盡忠職守。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
刑事方面,警方及廉署至今已起訴七人及兩間公司,涉及誤殺、串謀詐騙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25項控罪;屋宇署、勞工處及消防處亦分別提出259項、25項及12項檢控。政府另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督導委員會,落實報告的120項建議,包括立法將樓宇維修圍標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成立「聯合特遣隊」及「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並改組屋宇署及獨立審查組。當局明日將舉行兩場記者會交代細節。